台中一名郭小姐指控,在連鎖品牌咖啡店,購買抹茶那堤飲料喝到蒼蠅,還因此急性腸胃炎,認為業者沒誠意,加上衛生局稽查公文,明確敘述門市違反食品衛生,求償60萬元。
喝個連鎖品牌咖啡飲料,卻喝到蒼蠅,郭小姐嚇得要死,根本不敢相信,一杯破百元的飲料疑似有蟲。
這是發生在8月21日,台中中清分店。
記者廖凡漪:「當時郭小姐就是喝到這杯芝麻抹茶那堤,她指控飲料,就是在裡面喝到蒼蠅,導致她身體不適,後續更認為品牌方處理不善,所以提出了60萬元的求償。」
郭小姐請律師對連鎖咖啡業者,遞出起訴狀認為自己當時,來來回回五次跑醫院,還得急性腸胃炎,提起精神賠償金15萬,還有消保法食品重大過失45萬合計60萬。
郭小姐律師蘇先生:「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之規定,重大過失可以請求三倍之,懲罰性賠償金,目前來講應該是接到2次(電話),最長通話是20秒,沒有到那麼積極。」
郭小姐律師強調,事發當天有通報衛生局,也有收到稽查公文,公文內容中,明確敘述當事品牌中清門市,違反食品衛生規則,確實有蒼蠅等病媒出沒,因此9月5號提出告訴,要品牌賠償60萬。
當事國際知名品牌,發文字聲明表示,門市作業皆符合食品安全規範,已交由公部門處理,後續多次聯繫關心顧客未獲得回應,仍持續關心顧客中,一杯破百飲料喝到蒼蠅,郭小姐求償60萬,雙方法院相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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