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妹子好心收留男姓友人,卻遭對方偷拍洗澡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新竹一名女子小萱(化名)去(2023)年好心收留沒住所的陳姓男子,未料陳男竟起色心,在小萱家中廁所利用手機偷拍她和室友脫衣沐浴。小萱發現後報案,檢方依妨害秘密等罪聲請簡易判決。新竹地院一審判處2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小萱認量刑過輕,提出上訴。陳男達成和解,答應分期各付2人新台幣40萬元,二審改判緩刑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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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萱與另位女室友住在新豐鄉某處,基於好心收留陳男。據判決,2023年5月某日凌晨1時許,陳男心生歹念,利用雙面膠將手機貼黏在廁所洗手台,錄下二女脫衣沐浴畫面得逞。
小萱發覺被偷拍女室友也受害,在用LINE質問陳男後,二人決定報警處理。警方從陳男那查扣竊錄畫面截圖、手機偷拍照4張等。竹檢偵後,依妨害秘密等罪嫌聲請簡易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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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院一審指出,陳男欠缺隱私觀念,造成他人心理不適,考量他坦承犯行,但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,審酌被告大學畢業、家境等情,判處2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小萱和室友認量刑過輕,提出上訴。期間陳男答應分期予二人各40萬,達成和解。
全案進入二審,合議庭駁回上訴,改判陳男緩刑5年,附加條件是要賠償告訴人各40萬元。陳男第1期要在本(7)月底付告訴人各3萬元;往後餘款要繳到2038年,每年2月、8月底各付1萬5千元,直到清償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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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4/07/21 23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