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夫外遇女同事生子,辯稱是想求美滿家庭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人妻小庭(化名)控訴丈夫阿明(化名)婚後不告而別,卻在去(2023)年突然聯繫她,告知已經在外生子;小庭取得戶籍謄本確認,阿明認領孩子是他和女同事萱萱(化名)所生,憤提告求償。法院審後,判決阿明和萱萱應連帶賠償50萬元。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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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判決書,小庭控訴阿明在婚後不告而別,2023年8月間突然聯繫她稱外生了一個兒子;小庭確認,阿明認領的兒子是與萱萱外遇所生,憤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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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明辯稱,自己非薄情寡義之人,已經悉心照料小庭長達23年並努力維繫婚姻,無奈對方有情緒障礙且對他不信任,多次破壞雙方信賴關係,多年來雙方討論離婚未果,又因晚婚老年無子,盼求美滿家庭才與萱萱產生踰矩之情,望能酌減損害賠償金額。
法官審酌,自2022年底起,萱萱對阿明有配偶一事知情卻仍與其交往,且有事實上類似夫妻關係的行為並育有一子,共同不法侵害小庭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,情節重大,應負連帶賠償責任;考量相處問題及分居狀況等情,判小庭得請求二人連帶賠償,金額應以50萬元為當。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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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4/06/10 17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