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年前,台中一名年近半百的趙姓女子參加當地廟會祭典,竟被相差16歲的張姓小男友及同夥押走,自此人間蒸發,等警方接獲家屬報案,發現可能是一起命案時,張嫌早已逃往大陸;事後雖成功引渡張男回台,但他一開始否認犯案,後來要求家屬不得求償、法官不判死,才肯告知棄屍地點,只不過當他看到家屬手中趙女遺照上的微笑,心防瞬間瓦解,下跪坦承將她殺害棄屍苗栗鯉魚潭水庫一帶,最後被法官判處無期徒刑定讞。
2009年,在台中大甲一家卡拉OK店上班的45歲趙姓女子,因保養得宜及職業之故,在純樸小鎮相當引人注目,素有「美魔女」之稱,也因此吸引當時才29歲的男子張鈞傑與其交往,不料,一場姐弟戀卻因不堪旁人的側目訕笑,竟變成一樁水泥封屍的命案悲劇!
帶古惑仔 廟會押人
原來,當年10月25晚間,趙女前往后里參加無極麒麟太子宮廟會活動,就在祭典與法事徹夜進行之際,張男卻於凌晨4點時分,帶著幾個貌似古惑仔的少年郎跑到宮廟門口,要廟方執事人員叫趙女出來。
一名廟公見幾人臉色不善,勸趙女不要出面,但她不當一回事說:「沒關係,我跟他講一下就回來。」沒想到雙方發生口角,張男竟強拉趙女上車揚長而去,因2人情侶關係眾所皆知,在場信徒不以為意,沒想到趙女就此人間蒸發,直到11月7日,家屬報案請求警方協尋,眾人才意識到出事了。
負責偵辦此案的刑事小隊長蔡友銘說:「我們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,查出車主是張男的廖姓友人,廖到案後聲稱,張因不爽趙女周遭朋友叫他小狼狗,要找趙問個清楚,才向他借車,還找了3個少年助陣,幫忙將趙帶到張位於東勢鎮的老家,一人收了1,000元酬勞就散了。」
此外,廖還透露,隔天張還打電話叫他幫忙買一個最大號的垃圾桶跟一包水泥,蔡友銘說:「聽到這裡,我心都涼了,隊裡的老刑警都認為,趙女凶多吉少,應該不在人間了!」更糟糕的是,就在警方漏夜追緝張時,他卻提早一步透過小三通,跑路到中國。
蔡友銘說:「清泉崗機場監視器有拍下他站在所有旅客最前方的畫面,態度顯得很急躁,既然人都跑出去了,當時的台中縣警方也只能先透過刑事局與對岸公安單位聯絡,看是否能設法引渡,同時也派員到他東勢老家蒐證,希望能找到關鍵證據。」
屍體無蹤 老鄉勸說
蔡友銘回憶:「搜索張男老家時,有個房間非常髒亂、破舊,但衣櫃下方的木地板,卻有一部分重新油漆過,顯得相當突兀,於是我們撬開地板,發現水泥地面沾染微量血跡,鑑識人員採集後與趙女父親DNA比對,證明是趙女的血,這讓刑事局兩岸科有強力的理由要求對岸引渡張男。」
就在案發後9個月,平日躲在山上的張鈞傑,下山看野台戲解悶時,被中國公安逮個正著,隨即被解送回台灣。
沒想到回台後面對警方借提偵訊,他竟抱著「老子不開口,神仙難下手」的態度,多次行使緘默權,不然就是否認殺害趙女,堅稱當晚2人在老家大吵一架後,自己帶著沮喪的心情入睡,隔天醒來,趙女就已離開;至於木地板底下為何有趙女的血跡反應,他則推說不曉得。
蔡友銘說:「要說服檢察官立案,朝命案方向偵辦,有血跡足夠了,但要起訴張鈞傑,甚至在法庭讓張男定罪,沒有屍體可不成。」為此,警方甚至動用八八風災時,尋找覆沒在土石流下罹難者屍體的「透地雷達」,在張男老家附近山坡找了一圈,卻仍舊一無所獲。
專案小組無計可施,只能找張男在東勢分局偵查隊的一個客家老鄉,試著用母語說服他,希望他還有點良心,不要讓趙女曝屍荒野,死後仍不得安寧,這時,張男才囁嚅著要那名警察老鄉轉達說:「如果家屬不要提民事求償,你們警方也去拜託法官不要判我死刑,我就說出來。」
看到遺像 下跪認罪
儘管死者兒女恨死了這個殺害母親的凶手,但為了讓媽媽能夠入土為安,也只能忍痛答應,就在警方再度帶著張回到東勢老家,準備在附近開挖尋找屍體時,死者女兒也捧著母親遺像在封鎖線外等候,張一抵達現場見到相框裡趙女猶有風韻的笑臉時,瞬間崩潰,雙膝不由自主地下跪,向警方坦承真正的棄屍地點並不在台中,而是在苗栗的鯉魚潭水庫一帶。
隔天清晨,張帶著警方來到鯉魚潭水庫旁的一處產業道路,指著路旁一根電線桿說:「我就是從這裡丟桶子的。」沒多久,專案小組就在距離該道路60公尺深的山谷,發現一只破碎的垃圾桶及一堆白骨;檢警研判可能垃圾桶被張往山谷裡丟的過程,碰到岩石或樹幹被撞破,加上桶內的水泥未乾,讓原本由棉被裹著的屍體滾落桶外,暴露在山谷中遭野狗啃屍,才變成一堆散落的白骨。
此案在偵辦過程中,家屬與辦案人員都曾多次夢到趙女,說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,只知道旁邊有峭壁、有樹林;曾有另一位小隊長破案心切,到宮廟扶乩問神,乩童畫出一個類似城牆的圖案,事後到了現場,發現棄屍邊坡擺著一整列水泥紐澤西護欄,遠遠望去,正像是乩童所畫圖中的城牆牆垛。
辯稱意外 試圖脫罪
這個案子在檢察官覆訊及法院審理時,張男都否認刻意行凶,還瞎掰是趙女在爭執中嗆說要尋短、吞安眠藥,自己隔日發現女友暴斃,加上她遭通緝,擔心會被追究藏匿犯人的罪名,才會以水泥封屍、裝桶丟棄。
但法醫檢驗報告卻指出,趙女左邊顱骨殘留瘀血痕跡,右中腦有200公克血塊,研判因鈍器重擊導致「顱內血壓增高後,合併嘔吐食物哽住氣管窒息,最後因中樞神經休克與呼吸衰竭死亡。」
眼看事跡敗露,張男才改口表示,因趙女要求分手,他不想答應,加上案發前聽說趙的朋友私下都笑他是「小狼狗」,才憤而將她押回老家談判,爭執中推趙女一把,導致她腦部撞到衣櫥。
張男辯稱,由於案發6個月前,趙女也曾因故導致腦震盪到豐原醫院就醫,可能是不小心重複撞到同一個地方,才導致死亡,他並沒有殺害趙女的意圖,純粹是意外而已;如此離譜的脫罪說法,自然不被法官採信,最終法院仍依殺人罪判處張男無期徒刑定讞,要他為趙女的死付出代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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