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1歲女嬰「小桃子」遭虐死 狠保母「可教化」判9年3月

記者 陳祁 報導

2024/04/18 13:54
女嬰遭保母虐死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日前台中市清水區驚傳虐嬰事件,一名1歲大的姚姓女嬰「小桃子」送到蔡姓保母家照顧,結果女嬰疑似遭保母施暴,顱內出血送醫,經搶救24天後仍宣告不治,讓父母相當痛心,後續台中地檢署將保母依涉嫌傷害致死罪等,將其起訴,本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,今(18)日中午一審宣判,蔡母被判處9年3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
蔡姓保母領有保母人員技術證,受「小桃子」父母之委託照顧,但女童父親卻發現愛女右耳附近有瘀傷,過沒幾天,女兒遭受保母用力搖晃、撞擊等方式受重傷送往童綜合醫院急救,結果院方宣判愛女因顱內出血、併發缺氧性腦病變、肺炎,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而不治。

 


女嬰父母面對天人永隔之痛,後續保母被依涉嫌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,經過一年多的審理,今天中午台中地方法院宣判結果,根據判決書內容顯示,認為蔡女並未坦承犯行,說詞前後反覆,對家屬僅以形式上的表達歉意,無具體獲實質的方式表達深層之歉意,難以感受到蔡女犯案後有積極彌補過錯的態度。

台中地方法院總結,認為蔡女透過較長的有期徒刑執行,輔以適切教化,使其能深入反省,學習適時控制自身情緒功能,培養正確的人生觀,尚非全無改過遷善的可能,因此判決有期徒刑9年又3個月,全案可再上訴。
 


 
更新時間:2024/04/18 17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