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衣女子將盧男的機車移到人行道。(圖/TVBS)
花蓮一名盧姓男車主上班時將機車停在合法停車格內,卻遭2名女子將他的車移到人行道,導致盧男的機車遭警方開單,讓他好傻眼,而且這是他第3次遇到相同情況,明明自己合法停車卻遇上自私駕駛害他被開單受罰。
花蓮一名盧男本月14日上班時將機車停在市區中正路的合法停車格內,沒想到下班回來牽車時卻發現機車被移到人行道上,而且還遭警方開單受罰,讓盧男好傻眼,而且他在花蓮已經遇過3次相同的情況了,他氣得自行調閱周圍監視器,發現竟然是2名女子為了牽車離開,所以將盧男的機車移到人行道,但離開時卻沒有將機車移回停車格,才會導致盧男的機車遭開單。
警方了解狀況後,已經聯繫盧男要主動協助撤單。此外,若將別人的車子移到違規地點,造成無辜的車主遭開罰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85條,警方則會歸責於移車的行為人。警方也建議民眾停好車後,可以先拍照存證,若是遭移車而受罰可以向監理站舉證申訴來自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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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9/18 17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