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所長吃罰單!違規遭下屬開單 霸氣認:忘打燈

記者 羅一心 / 攝影 廖文漢 報導

2023/09/03 13:49

台中市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長,7/1開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,遭到民眾上網檢舉,後續所長收到罰單,自己PO文公開承認違規,表示被自己轄區內的同仁開單,所長一樣得繳罰鍰,也趁機會喊話,請民眾不要為難自己的警察朋友,以為紅白單有撤銷空間,以幽默的方式,向民眾宣導正確觀念,自己的罰單自己負責。

 

啊收到罰單了,單子上違規事實,是駕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,舉發單位來自台中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,而收到這張罰單的駕駛,正是春社派出所的所長。


四分局交通專責人員,盯著電腦仔細檢視,民眾檢舉照片,符合違規事項依法舉發,不過所長被自己所的同仁開紅單,身為直屬長官立刻PO文這麼說。

我違規!變換車道忘了打燈!自己轄區自己所同仁開單!還特別提到,不要以為交通違規白單、紅單還有空間!請不要再拿違規單子為難你的警察朋友!你拿來都是他自己繳的!最後還hashtag,月初零用金被扣繳罰單吃吐司度日,幽自己一默。
 



春社派出所副所長 黃哲彥vs.記者:「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,那遭民眾上網檢舉。(開立告發單的員警知道這是所長的車嗎?)我們的員警不知道這是所長的車輛。」

採訪當天,邱所長剛好休假,除了歹勢違規但也是想凸顯,不管是誰違規就是要自己負責,警方也補充,只要開單就會有管制編號,無法任意銷單。

 

更新時間:2023/09/03 14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