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新店一名40歲的林姓女騎士,與一位35歲的吳姓男路人,當街起口角。
當天,林女士將她的車騎上了人行道,認為被擋路,與正在走路的吳姓男子產生衝突。在人來人往的人行道上,雙方爭吵不休。
幾分鐘後,兩名員警趕到現場,嘗試冷靜雙方情緒。女騎士和警察解釋當時的事情經過。原來女騎士,違規把車騎上人行道,卻認為自己被擋路,才會引發糾紛。
新店分局江陵所長吳東憲表示,警方到場後,先排解雙方情緒,釐清案情。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為,警方也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,製單舉發,罰款最高1800元。
但女騎士隔天前往派出所,提告男路人涉嫌恐嚇,這場人行道的紛爭,升級成法院的告訴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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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8/27 19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