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電工飆「X你娘」判無罪 法官:他被刁難半小時才罵

編輯 蕭意溎 報導

2023/08/09 14:50
去年底有名水電工到大樓維修遭保全拒入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去(2022)年12月,黃姓水電工到大樓修水管,翁姓保全卻拒絕幫忙聯絡住戶,黃男一怒之下脫口飆罵「X你娘」,結果遭檢方指控公然侮辱罪。台北地院認為,黃男遭翁男刁難近30分鐘,且黃男的飆罵並不是針對翁男的人格,故判黃男無罪。全案可上訴。

 

 

據判決書指出,黃男為水電行負責人,於2022年12月1日前往台北巿松山區八德路某社區大樓為住戶修繕水管,保全翁男拒絕聯絡住戶,黃男憤而公然以「X你娘」辱罵翁男。
 
法官審理過程中,黃男承認自己有辱罵翁男,但他解釋是因翁男故意不幫忙聯絡客戶,也不讓他再度上樓,加上眼睛一眼失明且膝蓋關節壞掉,又拿著很重的工具,在等了超過30幾分鐘後,一時情緒氣憤才罵人。
 
法官勘驗現場錄音,發現黃男在30幾分鐘等待期間不斷重複提到「如有疑問可以陪同上樓」、「願意辦訪客登記」,翁男卻以「不能讓陌生人上樓」等理由拒絕,又要驅趕黃男;法官也發現,翁男在拒絕黃男上樓的同時,卻讓其他陌生訪客在未辦理登記的情況下,主動協助以磁扣感應電梯讓其上樓,黃男因等待太久才飆罵「X你娘」。
 

 
法官認為,因黃男的右眼球萎縮僅有光覺、左眼黃斑部病變,視力僅0.3,且左右膝關節均發炎置換人工關節無法久站,當天還攜帶重物,又遭翁男驅趕、刁難等,經久站後身體不適才將「X你娘」等字眼脫口而出,法官認為,黃男對翁男開罵「客觀上實不足以令人有貶低告訴人人格或地位評價之可能」,所以黃男「主觀上並無以言語否定告訴人人格之故意」,即不具備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之主觀故意構成要件,故判黃男無罪。全案可上訴。





 


 
更新時間:2023/08/09 14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