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姓男子涉嫌酒駕還競速釀成追撞事故,造成1名無辜駕駛喪命。(圖/TVBS)
去(111)年11月中旬,行政院前地下道發生一起死亡事故,22歲男子李佳修涉嫌無照酒駕還競速,不慎引發追撞事故,造成1名王姓單親爸爸身亡,警訊後依過失致死將李男移送偵辦。全案經密集開庭後,台北地院3名法官以及多名國民法官參審,今日下午宣判,李男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,全案可上訴,這也是全國第1起由素人法官以及職業法官共同判決的酒駕致人於死的案件。
本案源於去年11月14日凌晨4時許,李男跟朋友在北市信義區的夜店狂歡飲酒後,搭乘14歲曾姓少年的BMW轎車離開,但過程中李男嫌棄對方開太慢,竟不顧危險地要求換手駕駛,沿途還與另輛友人的車輛在鬧區競速,最後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行政院前地下道口時,高速追撞前車,釀成嚴重事故。
警消到場後,發現25歲王姓駕駛被追撞後彈飛車外,遭車身重壓慘死,車內另名女乘客則受到輕傷,李男的友人獲報到場後,一行人不僅朝著現場拍攝媒體辱罵、追打,李男甚至向處理警員叫囂,慘遭警員開槍打中左大腿,經查酒測值達1.085毫克,訊後被移送法辦,羈押至今。
台北地院本周採取國民法官制審理,李男坦承酒駕肇事,並對死者家屬致歉,還聲稱自己在羈押期間抄寫經文,誠心悔過;但王母卻表示,兒子從小因膽道閉鎖,努力活著長大,沒想到卻被酒駕競速撞死,強調無法原諒對方,還要求法官從重量刑。
檢察官控訴李男酒駕目的是為了飆車,酒測值嚴重超標4倍多,超過3公里的路程也只花費不到2分鐘,是1般車速的2倍,且影像顯示前車的王男並沒有李男所聲稱的緊急煞車,歸咎於李男高速逼近、超車不慎才追撞釀禍。
檢方也指出,李聲稱自己誠心懺悔並抄寫33次經文,但同一頁經文的「般若波羅蜜多」就多次漏寫「多」字,認為他根本不用心,並非誠心改過,且認為李男未獲家屬原諒,不符合減刑條件,因此建請法官上修量處7年6月至9年,外加併科罰金30萬到50萬元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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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7/28 14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