盧男未依規定轉彎打方向燈,依相關規定處罰鍰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前(23)日晚間7點多,高雄有名盧姓男子騎車載女友,右轉時未依規定打方向燈,正巧被員警撞見,攔停查看,意外發現30歲的盧男騎士是屏東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,一旁的19歲女友聽到不斷哭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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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ETtoday》報導,盧姓男子表示,他前陣子在外縣市工作,沒有收到通知單。一旁的女友突然湊到男友身旁討親討抱,男子也親吻她的額頭,女警說:「不用那麼傷心啦,地檢而已,還沒到地院」,一旁的女友則哭喊「我不知道阿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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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警表示,規定要將男子上銬,要他站起來,但小倆口仍然難分難捨,在馬路旁相擁而泣,警方也讓他們兩個人相擁道別,盧男則要女友「要獨立堅強」。最後由員警依法逮捕盧男,製作相關資料後,解送屏東地檢歸案。另轉彎未打方向燈部分,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2條之規定,處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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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7/25 15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