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歲童遭教保員「扯手晃頭」 家長調電眼遭拒

記者 吳宇雅 / 攝影 吳俊緯 報導

2023/05/12 13:00

去年,彰化縣發生一起虐童案,造成一名2歲男童手部受傷,儘管教保人員被依過失傷害判刑1個月,但家長痛批整個調查過程太草率,他們不僅沒機會參與過程、缺少雙方陳述,連要求調閱完整監視器畫面也碰壁,對此社會處回應,一切都有按照規定走,也有請教保人員書面回應,國教署說,已發函要求地方遵守新的程序規定。

 

幼兒園教室內小朋友都在玩耍,一名男童來到書櫃前面,在旁邊拖地的教保人員,突然抓住他的雙手用力扯還撞到櫃子,後來過沒多久,老師坐在地上,用腳夾住男童大力搖晃頭部,短短一段午休時間的畫面,讓做家長的怎麼接受?

受害家長C小姐:「要午睡的時候,我的孩子想雙手撐地板躺下,全因為左手已經受傷無法支撐,改由單獨用右手支撐地板,緩緩側身躺下,事後半夜孩子變得會驚醒大哭,也會學習老師不斷拖住我們的臉,扭轉要我們看著他。」


去年彰化縣這起虐童案,當初教育處接獲通報後介入調查並向上呈報,社會處根據報告內容,認定教保人員不是蓄意沒有違反兒少法,但案件進入司法後,法官認為教保人員已涉及過失傷害,判1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,整個調查過程家長痛批他們不僅沒機會參與,要求看一整天的監視器畫面也碰壁。
 


受害家長C小姐:「教育處的鄭小姐稱硬碟有問題,他們嘗試恢復但是會嗶嗶叫,科長表明說需要等到判決後,我們不再上訴教育處才會恢復資料。」

對此彰化縣社會處回應一切都按照規定走,也有請教保人員書面陳述,中央並沒有強制規定讓家長參與,只是注意事項並不是「條例辦法」。


國教署學前組科長王怡婷:「如果確實他們沒有依照注意事項,跟現在目前調查辦法新的程序規定,來做處理的話我們會請他完成。」

畢竟完整監視器就是唯一關鍵證據,像台北市內湖一間私立托嬰中心的虐嬰案,因延遲交出監視器,社會局已經祭出102萬罰緩,並勒令停業1年,但受害的孩子跟家長短時間傷口難以撫平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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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5/12 13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