砸窗討債,竟然找錯對象!台北市一名男子,疑似是受人委託,到信義區一間民宅討債,當天他和一名同夥帶著棍棒上門,女住戶否認、說找錯人了,但惡煞不信、直接動手砸窗,事後被逮捕,才發現真的找錯,欠錢的人是隔壁住戶。
兩名黑衣男來到民宅旁,先是對著裡頭大聲嗆聲,沒過幾秒拿起手上的棍棒,朝窗戶猛砸,每一片窗都不放過,砸完若無其事離開,住戶嚇得報警,惡煞大膽砸窗,當天是晚上九點多,地點就在熱鬧的台北市信義區。
記者郭穎:「發生尋仇砸屋的地點,就在信義區熱鬧的商圈附近,不僅距離101只有幾分鐘的路程,旁邊就是世貿大樓,嫌犯相當囂張。」
砸窗的是一名32歲劉姓男子,當天帶著同夥上門,大聲咆哮討債,女住戶嚇一大跳,連忙否認欠錢說他們找錯人了,兩名惡煞認為他根本就在騙人,二話不說拿起棍棒砸窗,住戶只好打110求救,警方循線抓到人,這才知道他們根本找錯人,要找的人住在隔壁。
無辜受害的陳姓女住戶年約40歲,一個人住才搬進去一兩個月,竟然被人找麻煩,五片窗戶通通被砸破,事發後退租不敢再住,當街動手的嫌犯,說是找錯人但刑責沒得減輕。
非本案律師黃柏榮:「砸錯門的行為屬於法律等價客體錯誤,不影響毀損罪故意的成立,也不能作為減刑上的事由。」
律師解釋不管他有沒有找錯對象,都是毀損行為,被害人的損失得照價賠償之外,刑責也相同,這回動手的劉姓嫌犯,就被依毀損罪,判拘役50天易科罰金五萬,他自稱是法律工作者,但交代不清到底在哪上班,欠多少錢也講不出來,警方懷疑根本是專門處理糾紛的,尋仇專業戶,只是這回竟然找錯對象,無辜租客不只飽受驚嚇,心理恐怕更覺得莫名其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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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4/22 19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