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1名人夫在外偷吃11年、生下1女,結果卻因一通電話而被正宮抓包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新北市有1名林姓人夫,不但與1名黃姓女子發生婚外情,2人還因此生下1女。不料,林男在2021年11月接到女兒的電話時,對方一句「爸比」竟被正宮聽到,意外曝光了這段長達11年的不倫戀,也讓她氣得當場離婚、向黃女提告。此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,法官裁定黃女應賠林妻4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林妻與丈夫結婚30年、育有2名子女,期間還因病辭去工作、全力幫助丈夫拚事業。不過,她在2021年11月中旬,湊巧於車庫聽見丈夫與1名小女孩通話,對方還以「爸比」稱呼丈夫。經她不斷追問後,丈夫終於坦承在外偷吃,且還會固定前往黃女家中過夜、探視女兒。
林妻指控,黃女明知丈夫已是有婦之夫,但2人依然交往長達11年,甚至還因此生下1女,故氣憤地決定要與丈夫離婚,並且向黃女提告求償60萬元。
黃女對此辯稱,她與林男的確曾在2011年發生一夜情,不料竟意外懷孕,但2人除了沒有太多情侶間的互動外,更沒有介入過林男的家庭,與夫妻倆離婚一事無關。另外,黃女也反控,林妻是在超過法定時效後才提告,故她並無需要支付賠償金的理由。
此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,法官透過DNA鑑定證實小女孩為林男、黃女所生,儘管黃女堅稱2人是「一次就中」,但林男卻在孩子出生後,每個月固定前往黃女家過夜1、2次,明顯已經超出一般男女之間的情誼,故認定黃女已侵犯林妻配偶權。
法官補充,林男與黃女在2018年至2019年間仍有發生過性行為,加上林男在2015年8月後也有固定前往黃女家中的習慣,故林妻在得知此事時,並未超過法定時效。法官在審酌一切情狀後,裁定黃女應賠林妻4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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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4/10 12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