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發生一起車禍,在沒有劃設標線的山路,駕駛靠右側緩緩向前開,突然對向一輛機車衝撞過來,當場人車倒地,安全帽噴飛,騎士手腳擦傷,根據道交條例,在沒有劃設標線的道路,駕駛人都必須靠右行駛,否則依法可開罰最高1200元罰鍰。
開在彎彎曲曲的山路,沒有劃設中線,駕駛緩緩前進,不敢開太快,突然。
騎士迎頭撞上,安全帽飛出,駕駛根本來不及閃。
當事人李先生:「你還好嗎?」
駕駛下車關心對方的傷勢,騎士車禍後,手腳擦傷,蹲坐在路旁,表情痛苦。
當事人李先生:「我速度很慢,我看到我馬上煞車,他大概不超過2秒就撞上去了啊!他就直接衝對向,衝到我這邊來!」
車禍發生地點,就在嘉義縣中埔鄉嘉139線縣道,這條路可以一路連接到阿里山公路與台3線,不過嘉139線路寬最寬只有15米,因此沒有劃設中間標線,6日中午11點多,當事人李先生開著車上山載檳榔,路途中突然一輛機車,從對向高速衝撞過來,根本沒得閃。
當事人李先生:「那條路都沒有劃中線,所以其實騎車開車都很快啦!」
中埔派出所長沈琮閔:「經統計本年度在嘉義中埔鄉,嘉139線路段共發生3起車禍。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的中央右側部分駕車,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處新台幣600元以上,1200元以下罰鍰。」
律師劉思龍vs.記者: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9條,可以處罰未靠右行駛。要靠右的話,他的肇責會比較低?對!」
短短兩個多月內,就發生三起車禍,事故頻傳,根據道交條例,在沒有劃設標線的道路,駕駛人都必須要靠右行駛,特別是在蜿蜒的山路,更是要靠右減速慢行,才不會在會車的時候,與對向來車發生意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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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3/08 13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