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一間飲料店,消費者上門點了17杯飲料,全都專挑貴的點,消費大約9百元左右,跟店家說,自己上班快遲到了,斜對面的水餃店老闆會付錢,請店家外送過去,自己拿了兩杯就騎車走了,店員送餐到水餃店時,老闆卻說根本就沒叫飲料,店內也沒有這名員工,這才發現原來是被惡意棄單了,氣得店家將監視器po上網找人,而比對之下才發現,這名女子疑似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。
頭戴綠色安全帽的女子,走到飲料店的櫃台前,一口氣點了17杯飲料。
店員vs.女子:「冬瓜茶,等一下老闆娘送過去,跟他講就好了!要幫我送喔!」
專挑單價高的,還都是特大杯,點完之後,她說上班快遲到了要趕打卡,先拿兩杯走,剩下的15杯,外送到前面的轉角水餃店,老闆會付錢。
受害店家vs.記者:「她就一直強調說,她要趕回去打卡,她常常遲到,她說她先拿走兩杯,其他幫我們送,然後一直強調說是老闆要請,所以到那邊再收錢。那家你認識嗎?其實沒有,她還有強調說,她同事都有叫,但是我就想說,好像也沒有。」
水餃店就在飲料店斜對角,老闆娘不疑有他,而女子隨即騎著粉色機車揚長而去,店員外送過去的時候,水餃店老闆壓根兒沒點飲料,也不認識這名女子,事發在8日下午,屏東市歸仁路一間剛開業半年的飲料店,一名女子說老闆要請客,狂點一波鮮奶系列的飲品,17杯總共9百元左右,遭到惡意棄單,根據了解,這名年約40幾歲的郭姓女子是桃園人,在屏東市的其他地區,疑似也犯下同樣的案子。
屏東分局歸來所長許晉維:「該車輛該名女子也是有在其他本轄的屏東市有出沒過,可能也是有類似的點餐未取餐的行為出現,才會在詢問這個部分,這個已經有為自己或第三人,有不法所得,這個部分就會以詐欺罪嫌移送。」
根據車牌,目前警方已經聯繫車主到案說明,點了17杯,自己先拿了2杯走,已經構成了刑法詐欺罪,監視器畫面鐵證擺在眼前,貪圖吃霸王餐,下場就是到警局報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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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2/10 19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