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有新進展!重要關鍵人也就是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失聯2天後到案,檢方以有串供、滅證的疑慮將他聲請羈押,而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,12月22日曾與林士傑同車,她是地政局雇員,竟然也涉嫌出面恐嚇國民黨籍市議員,3度被傳喚後當庭逮捕,聲押獲准,另外,市議員李文俊、黃麗招也被聲押。
12月22日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搭車到西港區將市議員方一峰請上車,涉嫌恐嚇他議長選舉要不就不出席,要不就投自己,當時車上有2男1女,這1女就是市議員李文俊的好友,也是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,當時她還下車與方一峰在路邊講了好幾分鐘,因為犯嫌重大,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!
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:「被告經本院承辦法官訊問後,雖然否認犯行,但(涉及)本次正副議長選舉共同從事行賄及妨害投票的犯行,黃姓被告之供述前後不一,又避重就輕。」
事實上,她已三度被傳喚,涉嫌與林士傑搭同車恐嚇,以5萬元交保;第二次是檢調在1月3日進行議長邱莉莉與副議長林志展的首波搜索,當時她以20萬交保,5日南檢三度傳她與議員李鎮國夫妻說明,她直接被當庭逮捕,今天凌晨被裁定羈押。
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:「市議員2名有淹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,林姓被告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,建請羈押禁見。」
其實檢方偵辦正副議長賄選案,以有串供滅證的疑慮,已經將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、國民黨涉嫌跑票的市議員李文俊、黃麗招,以及黃怡萍4人聲押,3度被傳喚的黃怡萍,2次交保後,第3次裁定羈押禁見。
市議員(國)林燕祝:「在昨天林士傑出面,那檢方來聲押他,應該會有掌握到一些什麼線索。」
台南市長黃偉哲:「如果有違反了國家的法律,就應該受到追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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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1/07 14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