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有三名年輕男子被指控,進超商強收錢,店員拒絕,他們還硬拿客人的東西被制止離開,不過律師說,從畫面來看,被指控的三人沒有拿武器,並沒涉及強盜罪嫌,另外只要他們沒有講出「恐嚇性的字眼」,可能也不會構成犯罪。
三個年輕人走進便利超商,不是買東西,而是走向櫃台,疑似跟店員要錢。
超商店員vs.年輕男子:「跟他講,你們認識嗎?認識啊,他說不認識,都認識啊是國中同學啊。」
民眾po網,說這年頭還有人到超商強收錢的嗎,店員拒絕還去硬拿客人東西被制止離開,一個多小時後從兩人變成三人再返回超商,指控連零錢捐款都想拿,超商店員趕緊報警,警方到場嫌犯已經離開。
西屯派出所副所長鄭翔予:「店員認為這個行為已經構成恐嚇行為,故要對其提出告訴,警方請報案人到派出所報案,報案人當下無法到派出所,有向其留下承辦員警的職稱姓名,跟聯繫方式,約定報案人有空時,再到本所製作報案程序。」
這家超商在台中西屯區,由於三個人,並沒有拿刀槍等武器,「致使人不能抗拒」,因此不算強盜,而如果他們真是進超商要錢,也得看他們有沒有說,「恐嚇」語言,來評斷是否涉及恐嚇取財罪嫌,律師說,如果他們只是單純「要錢」,可能不構成犯罪,但警方強調,等報案民眾到派出所做筆錄之後,就會循線調查與通知這三名男子,到案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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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2/12/05 20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