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路過東區化妝品公司,被業者團團包圍,當下她沒理會繼續往前走,卻突然踩空,導致左腳骨折,指控摔得這麼嚴重,是被對方強迫推銷,提告傷害,但檢方調查,當時當事人邊走路邊看手機,推銷員雖然在旁邊,但沒太靠近,認為業者沒過失,不起訴。
低著頭,沿著騎樓往前走,銷售員一個個靠近,拿著商品走上前,沒想到這一秒。
附近店家:「她就跌倒。」
一個踩空,聽到清脆響聲,黑衣女驚覺不對勁,到醫院照X光,左腳腫脹發紫,認為這一摔,與推銷員靠近有關係,氣得到派出所提告傷害,沒想到偵查終結,推銷員不起訴。
受害女子黃小姐:「有三位小姐,然後就是拿試用品要給我,我就不要我就一直閃她們,所以就沒有注意到,原來前面有個階梯,就像翻船一樣,我就聽到很清脆,我的腳筷子斷掉的聲音。」
記者李潔:「這就是女子走路,不小心踩空的樓梯,她指控是推銷員靠她太近,才會失足跌倒,但是檢方查看監視器,認為這名女子邊走路邊滑手機,認為三名推銷員沒有過失。」
回到現場熱鬧的台北東區,黃姓女子當時經過復興南路這間保養品店門口,確實有個樓梯與斜坡,不少人經過會稍微看一下,才走過去,檢警調查案發前,李姓女店員站門邊,另一名台籍店員站在一旁,以色列籍女子先開口推銷,其他同事紛紛跟上,偏偏這一瞬間,黃小姐踩空,左腳骨折。
受害女子黃小姐:「都沒有人關心我,所以我才會求助說,好,申請國賠,去跟市政府請,他們說是去找那個,結果市政府建管去的時候是說,那是私地。」
律師林冠宇(非當事人委任):「其實受害人她是可以從她的左側離開,或者是說她可以直接,直行往下走樓梯下去,但是最後一刻她是在滑手機,導致她有點偏移而踩空,所以我們會認為說,這個可能推銷業者是沒有過失,也沒有所謂的法律上因果關係。」
這間美妝店之前就被市議員點名為,強迫消費者購買的前五名,如今又被路人告上法院,店家對此不予回應,警方表示將加強取締,強迫推銷依社維法最重可罰1萬2千元,與顧客間的距離,恐怕得好好拿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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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2/07/28 19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