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伯騎電動自行車撞公車慘摔 亂象多11月需掛牌上路 

記者 李昱菫 報導

2022/07/12 12:28
阿伯騎電動自行車變換車道時撞上公車。(圖/TVBS)

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預計今年11月1日起「電動自行車」將正式更名為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,須合格掛牌才能行駛道路。不過在這之前,現在有越來越多人會利用電動自行車代步,不過有的車輛沒有方向燈,出現不少亂象,日前就有一名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,結果沒注意車況直接變換車道,撞上公車摔得滿身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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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台北市中山區有一名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時,還有戴上安全帽保護自己,不過因為他騎的車輛是沒有方向燈的,在道路上變換車道時,其他車輛沒有辦法注意到他的動向,而他又直接往右邊切,結果和一旁行駛而過的公車發生碰撞,幸好沒有被車輪輾壓,但也摔得滿身是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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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中山警分局統計,近期電動自行車事故案件攀升,今年上半年度中山區就已經發生了22件,多數的肇事原因都是以未依規定讓車為主。由於電動自行車是屬於慢車,按照規定應該要騎乘在慢車道,且換車道前應禮讓直行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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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表示,電動自行車在修法後,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,同樣也是屬於慢車種類,而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未來須經審驗合格領用牌照才可以行駛路,並禁止擅自改裝,騎乘應戴安全帽、遵守每小時25公里速限、不可酒駕也不可載人,違規依法可處以300元至54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。
 

更新時間:2022/07/12 12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