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/TVBS資料畫面)
彭姓女子的4歲女兒遭陳姓男友餵毒品致死後,卻協助男友將女兒棄屍於南投。一審判彭女1年10月徒刑,二審認為,彭女參與程度較輕,改判1年2月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判決書指出,彭女、陳男、蔡男為朋友關係,彭女與丈夫離婚後,扶養彭姓女童住在台中市;但她和陳男交往後,讓女兒多次和陳男共處一室,陳男也多次單獨帶女童外出。
2020年6月,陳男在台中市的分租套房內,餵食女童甲基安非他命、FM2等毒品,導致女童呼吸功能抑制而窒息死亡;陳男確認女童無生命跡象後,找蔡男(一審判刑1年2月定讞)、彭女協助棄屍。
一審南投地方法院依遺棄屍體罪,判處彭女1年10月徒刑。彭女上訴,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;彭女辯稱,事後她身心煎熬,也曾數度祭拜女兒,她知情不報,但沒有積極遺棄屍體的行為,而且她是家中經濟支柱,還有母親、2幼子要扶養,請求輕判並緩刑。
二審合議庭認為,彭女發現女兒死亡後並未妥善安葬,任由陳、蔡棄屍,但她無積極棄屍行為,參與程度較輕,改判1年2月徒刑。但她未能善盡照顧責任,案發後未能說出真相,造成其他親屬難以抹滅的傷痛,不予緩刑。
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彭女上訴定讞,涉嫌餵毒的陳男則由法院另案審理,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,目前上訴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。(中央社)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珍惜生命拒絕毒品,健康無價不容毒噬
◤2024史上最熱一年◢
更新時間:2022/05/20 13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