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丘姓男子偕孫姓、鄭姓男子等強押凌虐黃姓男子討債,強灌毒水後棄屍,遺體發現時已成白骨。高雄高分院依殺人罪判丘男15年6月徒刑。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判決指出,33歲的丘男與黃男有新台幣20萬元毒品、財務糾紛,丘男於民國108年5月為索討債務,找來孫姓、鄭姓友人強押拘禁黃男,過程中不只動手毆打,還將黃男關在衣櫃內,甚至強灌摻雜毒品污水,黃男在遭長期拘禁後急性中毒死亡。
丘男等人見黃男死亡後,為免東窗事發,將遺體載往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一路一帶,推落深約10公尺的陡峭邊坡棄屍;直到5個月後,警方獲報黃男疑遭殺害,才在山區尋獲黃男骨骸。
高雄地方法院依共同犯殺人、妨害自由、遺棄屍體等罪判丘男16年、孫男13年、鄭男11年6月徒刑。高雄高分院改判丘男15年6月,另改依妨害自由罪判孫男3年6月徒刑、鄭男3年2月徒刑。丘男上訴後,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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