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北投知名拉麵店「滿足」,負責人跟妻子也是社區主委、副主委,因為和前租客「滿來」拉麵店有官司,雙方鬧上法院,但,今天住戶大會卻有人質疑,雙方官司的律師費,怎麼要所有人承擔,公款疑似被私用,對此,滿足老闆娘說,這個決議有經過管委會同意。
拉麵店前老闆:「報警嗎?報警,報警。」
來到倉庫,四周暗濛濛,租客無意間抬頭看,木板上方怎麼有紅色光點,探頭看仔細,竟然是監視器,指控鏡頭朝裡面拍,涉嫌侵犯隱私。
拉麵店前老闆:「長時間的24小時的對我們監控跟拍攝,對我們造成非常大的心理的壓力,後來等我們發現監控被監控之後,我們就再也不敢,再用那個辦公室了。」
當事人循線找到裝監視器的人,是之前的房東,也是現在在這開拉麵店的老闆夫妻,更是這處社區的主委與副主委,對此警方獲報也來蒐證。當事人表示10年前在這裡租下店面,經營滿來拉麵店,敵不過疫情和租金壓力忍痛退租,同時租下隔壁停車場作為接下來的籌備辦公室和倉庫,沒想到房東夫妻在原處開了一間,店名只差一個字的滿足拉麵,甚至裝上監視器對此提告妨害秘密,偏偏糾紛不只這樣。
回到現場,大大紙板寫著紅色大字,指控主委副主委把管理費拿去繳律師費,住戶日前開會,副主委解釋這費用是兩件官司,分別是被前租客告的妨害秘密,副主委為此反控對方,堆放雜物阻礙逃生口,提告公共危險,只是用了社區公款,被住戶質疑侵占也被告。
社區副主委侯小姐:「我們目前的官司有四條,無論是公共危險罪妨害秘密以及妨害名譽這些或者是侵占,這些都已經走在司法了。」
日式拉麵名店前後開在同一個位置,兩方人先後經營,糾紛不斷,如今現任老闆夫妻,又與社區住戶爆發衝突,誰對誰錯交由法院判斷。
以下為本案最新進度:
本公司於民國112年4月接獲當事人「滿足」拉麵店負責人來函告知,本則新聞內容有關其等遭控涉嫌妨害秘密及侵佔罪等案,業經士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及高檢署駁回再議。特此澄清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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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5/02 16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