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/TVBS)
酒駕憾事屢登新聞版面,嚴懲酒駕已是各界高度共識。立法院院會今(24)日三讀通過《刑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將酒駕未肇事的刑度,從現行最重可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至3年以下,併科罰金也從最高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。至於酒駕再犯肇事者刑度不變,但增加「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」,再犯年限也從5年延長為10年。
提高酒駕刑責朝野立委有共識,根據現行《刑法》185條之3規定,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.05%以上,酒駕未肇事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,新法則將刑度提高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。
對於酒駕肇事者無論初犯或再犯,現行條文都未併科罰金,初犯酒駕致人於死者,目前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三讀條文針對酒駕肇事者新增併科罰金,致人於死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;致重傷者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。再犯年限也從原本5年增加為10年,再犯肇事者致人於死,增訂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;致重傷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。
此外,今日院會也三讀通過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》,將軍人酒駕未肇事刑度,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,加重為3年以下、得併科40萬元以下罰金。
至於軍人酒駕致人於死,刑度雖維持處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新增得併科220萬元以下罰金;酒駕致人於重傷者,刑度維持處1年以上、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新增得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;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者,刑度雖維持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新增得併科320萬元以下罰金。另外,若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犯本條之罪者,得加重其刑至1/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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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2/01/24 17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