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酒駕憾事頻傳,嚴懲酒駕已是各界高度共識。立法院院會今(24)日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》,明定10年內2度酒駕累犯者,可公布姓名、照片和違法事實,並加重酒駕同乘者「連坐罰」金額,從600至3000元罰鍰提高到6000至1萬5000元罰鍰。此外,酒駕未肇事的刑度,從最重可判2年增加為3年,併科罰金也從最高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。
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完成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的初審,並經今日院會三讀通過。修正草案,將酒駕、拒絕酒測再犯的累計期限,由現行5年延長為10年,10年內第2次累犯,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、照片及違法事實。
同時,提高酒駕同乘者「連坐罰」金額,明定駕駛被驗出酒駕,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處6000元以上、1萬5000元以下罰鍰,但年滿70歲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,不在此限。
此外,毒駕也納入此次規範,三讀條文明定,駕駛人酒駕、毒駕,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;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初犯即可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;駕駛在警方酒測前飲酒、吸毒,比照拒絕酒測處罰。
因應共享汽機車日益興盛,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規避沒入車輛規定,三讀條文明定,租賃車業者已告知處罰規定義務,若駕駛仍違規酒駕,則依照酒駕規定處罰,得依原罰則加罰1/2。
另外,針對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,三讀條文規定,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,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(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)的汽車,才發給駕照;若不依規定駕駛具有酒精鎖車輛,處6萬元以上、12萬元以下罰鍰。
此外,三讀通過的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》的部分,則將酒駕未肇事的刑度從最重可判2年增加為3年,併科罰金也從最高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;至於酒駕再犯肇事者刑度不變,但增加「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」,再犯年限也從5年延長為10年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◤Blueseeds永續生活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