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豐大橋墜橋案纏訟19年!檢上訴 2嫌再判無罪

記者 李采穎 / 攝影 陳弘毅 報導

2021/12/30 15:35

2002年發生在台中后豐大橋女安親班老師墜橋命案,原本被判決有罪的男友王淇政以及朋友洪世緯,在2019年兩人獲判無罪,高分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,歷時1年多的審理,高分院在今天(12/30)上午再審,宣判2人無罪。

 

當事人王淇政:「非常感謝大家的支持與用心,謝謝。」

一群人高舉「無罪」手板站在庭外,他是王淇政,涉及后豐大橋陳姓女老師墜橋命案,遭指控是兇手,入獄17年才洗刷冤屈,但台中高分檢不服判決,2020年提起上訴。

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:「因為有一個,另外一個關鍵證人,他都表示說這一個,他在現場騎車經過的時候,這一個被害的女生呼叫兩聲救命,然後回過頭他再去看的時候,他看到是兩男一女,後來他聽到救命,再回過頭來,再去看的時候他發現,只剩下兩個男的,女生不見了。」
 


回溯19年前的命案,王淇政由洪姓友人凌晨載他到后豐大橋,和安親班陳姓女老師談分手,但女老師卻墜橋身亡,目擊者成為關鍵,而被害人遺體面部朝上,以及身上沾染灰的部分,也讓檢方認為案情不單純。

高分院時隔一年多審理,30日一早再審,宣判王淇政以及洪姓友人無罪。

當事人律師:「法官的判決理由,剛剛審判長有說明,這個案件兩位證人的證詞,前後反覆,那這個證詞的浮動性是很高的。」


當時王淇政和友人通過測謊儀,都沒說謊,法官也根據墜落點,認定陳姓女老師是在以死相逼,失足墜橋。

當事人律師:「這個案件依照檢察官所起訴的,認定的所謂的兩人犯罪的事實,我們有力學專家有現場鑑識專家,可以證明說並無法墜落在死者的陳屍處。」

命案纏身19年,再一次宣判無罪判決,還給王淇政和友人清白,對於這次判決結果,檢方則表示,要先拿到卷宗,研讀過後決定是否要再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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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12/30 15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