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媳婦控訴遭公公性騷擾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高雄市一名女子和丈夫婚後感情不睦分居,獨自照顧兒子,期間公公以探視孫子為由,多次到媳婦租屋處幫忙照顧,沒想到卻趁機偷吻對方,還跟她大聊房事等,甚至要求媳婦,「把我當妳老公練習」。女子不甘受辱憤而提告,檢方偵辦後依性騷擾罪起訴,全案進入法院審理,在家人極力勸說下女子選擇原諒公公,同意撤回告訴,最後全案判決公訴不受理。
法院判決指出,人妻「小如」(化名)婚後和丈夫個性不和導致分居,她帶著兒子到左營租屋居住。2019年5月18至20日,孩子出現發燒造成身體不適,公公得知後以關心和探望為由,到小如租屋處幫忙照顧孫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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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年5月19日,小如當時在客廳點完眼藥水後閉上眼睛休息,公公竟趁她毫無防備之際,走道對方身邊並親吻左臉頰;隔天上午,公公載著她和兒子從醫院返回左營住處,在客廳把孫子哄睡後,主動找小如聊起房事等敏感問題,甚至還要她把自己「當成配偶練習」,接著又趁小如不注意時以雙手環抱住猥褻得逞。
小如對於公公一連串踰矩行為無法接受,憤而報警提告,橋頭地檢署偵辦後依照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公公提起公訴,全案移送橋頭地院審理。法院審理後認定公公涉犯性騷擾罪嫌屬告訴乃論,辯論終結前小如在家人極力勸說下,選擇原諒公公,同意撤回告訴,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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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10/28 18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