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男將刀械抵在被害人腰部。(圖/TVBS資料畫面)
去年11月中,桃園市一名保全員周遙松,因認為他時常去光顧的茶藝館劉姓女員工,和其他男子有曖昧關係,2人相約茶藝館見面,離開時發生爭執,劉男憤而在大街上持長達30公分的水果刀刺進劉女左胸,導致失血過多休克死亡,事後劉男竟還聲稱自己沒有錢,只能賠償20萬元,今(13)日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一審判決,劉男遭判15年有期徒刑。
更多新聞:已呼氣、出示證件!男拒下車酒測遭警開罰 法院認違法撤銷
據了解,周遙松為茶藝館常客,與劉姓女員工有感情及金錢糾紛,周男去年11月18日上午10時許,到茶藝館飲酒直到下午2時35分,與劉女一同走出店外時,周男站在於劉女右側,持預藏水果刀抵住被害人腰際、還以外套遮蓋隱藏,周男一氣之下,以左手按住劉女左肩,再用右手持刀方式,刺向劉女左胸部上方及下方兩處各1刀。
更多新聞:基隆女清潔隊員接種AZ疫苗「發燒、腹痛」 治療3個月死亡
劉女2處刀傷均約10公分深,傷及側第3肋間並穿透左心室,且左側橫膈及左側肝葉也受傷。劉女隨後被送往醫院急救後,於同日下午3時46分,因左側肋膜腔出血1200毫升,導致出血性休克而不治死亡。至於周男行兇後則是逃到新北三峽的住家躲藏,後來自行向三峽分局二橋派出所員警投案。
更多新聞:「磁鐵小盒」裝安毒塞進機車底躲追查 眼尖警飛撲逮犯嫌
桃園地院按照證人說詞,認為案發當天周男和劉女還在店內有說有笑,也牽手、並肩行走離去,可見兩人雖有感情和金錢糾紛,但平時相處應為熟稔,無嚴重不睦。而周男行兇後雖然向員警坦承殺人,不過在這之前,員警就已經知道他涉及刑案,不符自首要件,一審判刑15年有期徒刑。
更多新聞:寄傳票「搞錯行政區」害男子被通緝 二審獲國賠3萬
周男並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,後續二審高等法院開庭,他曾表示如果要賠償的話「只能給出20萬元」,自己國中畢業,曾從事保全工作,經濟狀況不佳,就連20萬元也是向兩個姐姐借來的。對此法官曾說,死者的女兒沒了媽媽,如果今天換成周男母親被殺,能接受凶手只賠20萬嗎?法官認定周男剝奪被害人生命權,造成家屬永難弭平的傷痛,未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,犯行罪責深重,考量犯後態度等情節後,認為一審原判,駁回檢察官上訴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家暴,尊重身體自主權,請撥打110、113
◎反霸凌專線:0800-200-885
◎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
更新時間:2021/10/13 14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