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消防員「酒駕蛇行」遭攔,拒酒測挨罰18萬、記2小過。(圖/警方提供)
上樑不正下樑歪!屏東縣消防局麟洛消防分隊一名林姓隊員,9月期間曾酒後騎車,在麟洛鄉中正路蛇行,遭警攔查時,他不斷向警方求饒,還拒絕酒測,警方依法開出一張18萬罰單。對此,消防局表示,林姓隊員事後有向長官回報此事,將依規定記2小過處分。
由於林男拒絕酒測,警方依照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第4項規定,開罰18萬元,並當場移置保管機車、吊銷駕駛執照,3年不得再考領,也提醒林男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由於林男是公務人員,警方依規定呈報、轉知消防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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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林男也向消防局長官報告酒駕蛇行遭攔查一事,人事單位依《公務人員懲戒法》,對他記2小過的行政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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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10/04 16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