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水小偷!消防局辦事員上班追劇遭檢舉 竟反嗆:相堵ㄟ丟

記者 劉蕙瑀 報導

2021/09/12 13:11
高市消防局辦事員上班時間上網看影片遭同事拍照檢舉。(圖/消防提供)

這樣的上班還真輕鬆!高雄市消防局第三大隊一名51歲吳姓辦事員,日前遭同事檢舉,月薪領7萬元,但上班時間都在追劇摸魚,消防局接獲檢舉,給予3次劣蹟懲處,引發吳男不滿,返回辦公室對同事嗆聲「相堵ㄟ丟」。對此,第三大隊大隊長黃楓森表示,已告誡吳男不得再犯,若屢勸不聽,不排除做職務調整。

 

一名吳姓辦事員於8月17日遭同事踢爆,每天上班都在追劇,範圍涉及宮廷劇、美食、社會檔案類節目,同事看不下去,氣得附上直擊影片向上層檢舉,消防局事後展開內部調查,並對吳姓辦事員懲處3支劣蹟,沒想到他一回辦公室,嗆同事「相堵ㄟ丟」,更放話「查到誰檢舉,要他好看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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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這名吳姓辦事員過去曾擔任警察,後來轉任消防局辦事員,主要承辦內勤文書工作、義消業務等,工作近20年,每月薪資再加上加班費,至少7萬元以上。在辦公室吹冷氣又追劇,還能月領7萬元,連同事、自己人都氣炸了。
 



對此,消防局表示,第三大隊於8月17日接獲檢舉後,立即主動約談吳姓辦事員,發現他確實於公務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,除嚴正勸誡應約束自身行為,並給予3次劣績處分以資警惕。至於吳男對同事嗆聲,因遭檢舉一時氣憤,說出不好聽的氣話,事後他也向大隊幹部表示,是自身情緒控管失當,會深刻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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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楓森表示,已告誡該名辦事員不得再犯,若再發現吳男上班時間看影片摸魚,不排除做職務調整;本局亦要求各級幹部應加強內部管理,要求同仁上班勤務應落實,不可使用電腦從事非公務之事務,維護辦公紀律,勿因個人言行失檢,而影響機關形象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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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9/12 13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