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歲林姓少女遭檳榔攤老闆情侶殺害。(圖/TVBS)
1998年桃園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焚屍案件,一名年僅17歲的林姓台日混血少女,在離家到檳榔攤打工時,遭老闆潘子鑑、老闆女友陳諭詩及另2名吳姓友人,凌虐殺害後焚屍,一審潘子鑑與陳諭詩皆被依殺人罪嫌判處無期徒刑,高等法院今(30)二審宣判,法官考量被告2人犯罪時甚為年輕,思慮欠周,且案發至今已超過20多年,衡量刑罰需要性後將兩人刑期減輕,改判各14年6個月。
本件殺人案直到去年才找到兇手,因23年前警方在桃園平鎮靠近中山高速公路的一處涵洞草叢內,找到一具女性焦屍,但相驗屍體後,無法確認被害人身份。直到去年5月,一名目擊者向警方報案,指稱有看到事發經過,檢警才重啟調查,確診死者身份,並循線找到犯案的4名犯嫌,分別是42歲檳榔攤老闆潘子鑑、43歲女友陳諭詩、38歲檳榔攤員工陳姓女子,陳女40歲男友吳昶弘。
檢警調查,4名犯嫌因為懷疑林姓少女竊取檳榔攤營收款項,加上陳女認為林姓少女喜歡男友吳昶弘,心生妒火將人頭髮剃成平頭,還拘禁在檳榔攤2樓的房間內,當日晚上林姓少女從檳榔攤逃了出來,但犯嫌擔心犯行可能會被揭露,又駕車到台北把林姓少女給抓回桃園的檳榔攤,以徒手毆打、腳踹攻擊少女,潘子鑑還持棒球棍毆打頭部及開山刀砍擊大腿,導致少女血流不止、漸失意識。隨後吳昶弘用繩綑綁少女雙手,再由陳諭詩以紙沾濕摀住口鼻,吳男便抓住手少女手腳,最終讓潘子鑑以毛巾纏繞頸部,並插入小木棍將毛巾不斷勒緊,導致少女頭部鈍傷、全身多處銳器及鈍器傷,再遭外力悶縊及致頸椎脫位,引發中樞神經休克而死亡。
事後犯嫌還將燒女屍體焚燒,並遺棄在桃園平鎮中山高速公路附近的涵洞草叢內,但當時遺體燒焦,仍無法確認死者身分。直到去年一名劉姓男子,將深埋22年的秘密到派出所告發,他指出在焚屍新聞報導前2 、3 天,還有看見林姓少女,她的頭髮已經被剃成平頭,因為很害怕潘子鑑等人,所以才沒有把被害人帶走。
檢警循線找到四名犯嫌,開庭審理時,被告多次推諉卸責,互相指責是對方動手,一審法院認為潘子鑑與陳諭詩惡性重大,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而共犯吳昶弘仍在逃逸當中,已經遭到通緝,至於陳姓女子因為犯案時僅15歲,交由少年法庭審理。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證據尚不足以認定被告潘、陳2人有以濕紙摀住被害人口鼻,使其難以呼吸之行為,原審認定此部分的殺人手段有誤,應由本院撤銷改判,法官認為2人手段凶殘,使死者父親痛失愛女,考量被告2人犯罪時甚為年輕,思慮欠周,案發至今已20多年的刑罰需要性,各判處14年6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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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8/30 13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