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電子腳鐐作案!性侵假釋犯涉殺女移工

記者 張寓科 / 攝影 林志偉 報導

2021/08/06 12:28

上個月23日,一名越南籍女移工被發現棄屍在桃園後湖溪的防風林,警方追查之下逮到兇手,是她在洗衣廠工作的同事王姓男子,不過員警發現嫌犯腳上竟然佩戴著電子腳鐐,原來他是假釋中的性侵犯,過去犯下多起類似案件被重判20年,這回趁著電子腳鐐沒有警示的白天空檔,再度下手行兇。

 

嫌犯頭戴安全帽遮住整張臉,但腳上的電子腳鐐,早就讓他的所有案底,通通揭露出來,他就是綽號阿吉的王姓計程車之狼,假釋期間,無視戴著電子腳鐐大膽犯案。

上個月23日,一名越南籍女移工,被他殺害棄屍在桃園後湖溪的防風林,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,鎖定足跡,來到他在新北市八里區工作的洗衣廠逮人,而他供稱,2人是同事本來是一起出門玩,過程中受不了對方的冷嘲熱諷,才會痛下殺手,但這樣的殘忍行為,他不是第一次。


時間拉回到2005年5/3,當時的他是一名計程車運將,卻對好友還在念高職的女兒,劫財劫色,毆打到重傷後把人丟棄在石碇山區,犯下多起性侵案件,遭重判20年,服刑過半後去年假釋出獄,但電子腳鐐只有在晚上才會有警示通知,白天不會限制行蹤,而他就是利用這空檔再度行兇,電子腳鐐的制度引起外界質疑。
 


法務部保護司司長黃玉垣:「我們能夠不定時地了解他白天的行動軌跡,非在他工作地點的時候,我們就應該要主動了解,主動詢問目前你在什麼地點,今天這個案子的發生,給我們來講是一個,另外一方面提示的作用。」


涉犯殺人罪,還若無其事回去上班,直到女移工遺體被釣客發現,種種證據串起來,總算逮到他,而雖然電子腳鐐白天不會有警示,但行蹤還是會記錄下來,假釋期間再犯,這回恐怕又要鋃鐺入獄。

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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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8/06 12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