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五百買便當收找零、遭反控沒找錢 店家嘆疫情難賺

記者 葉怡君 / 攝影 王經綸 報導

2021/07/05 19:10

疫情期間,生意不好,便當店又被指責,沒找錢,業者無奈!店家說,日前有男子買三個便當,付了500元後,店員當下也找290元,結果事後男子又折返,說員工忘記找錢,因為正值晚餐忙碌時間,員工不以為意,又再給了一次錢,但調閱監視器才發現,錢真的有給!

 

男子走進便當店,向店員喊了之後,拿出鈔票在櫃檯等待,女員工轉過頭,收下錢,接著翻找抽屜,點一點零錢跟鈔票,就放回桌面上交給對方,整個過程看似沒有異狀,不過隔沒多久,同一名男子就跑回店裡頭。

便當店業者:「她(員工)有找他(消費者)錢,因為他拿500元,(員工)有問他阿伯有沒有10元,他出去後又回來,回來說你沒有找我錢,結果跟他講講講,好啦沒關係我先給你好了。」


說得好無奈,對方指控便當店沒找錢,卻因為正忙沒辦法回調監視器確認,當下只好再給對方找的錢。
 


便當店業者:「錢我已經給你了,但是你要還給我,(對方)就一直盧盧盧說,500元給你們了,你們小姐沒有找我錢,她說(小姐)好像我在騙這個阿伯一樣。」

碰到疫情期間,便當店生意比過去差了一半,平均這陣子每天只賣出500個便當,多找給客人的錢,該誰負責。


糾紛發生在新北市蘆洲,當天男子買三個便當,付了500元,店員找290元後,人就離開,但他不久後又折返質問,店家只好再給290元,直到監視器還原經過,店家事後遇到同一名男子,多次提醒對方也討不回。律師提醒,如果是惡意,已經收下錢,卻再拿一回,恐怕觸犯詐欺。

律師余韋德:「若他今天並不知道,自己實際上到底有沒有拿到錢,甚至是遺忘或是沒有主觀上的犯意,而導致店家找錢給消費者之後,再離開現場,那這個時候就並不會構成,刑法上所謂的詐欺罪嫌,但無論如何都會構成,民法上的不當得利行為。」

雖然只有290元,如果故意欺騙,店家可以提告,不過,老闆暫時不追究,就怕對方年紀較長,是忘了。影片PO網路只希望,類似事情不再發生,下回要更小心,畢竟三級警戒期間,錢不好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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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7/05 19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