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空姐在公婆家破壞,施暴的過程被曝光,就連事發後,警消人員到場,她還是不斷哭訴自己是被公婆施虐,事後更把整件事po上網,才讓整起事件曝光;對比她日前,還在網路營造夫妻恩愛形象,但實際上早就互相申請家暴令,說她的丈夫,在生活中還會錄影自保,但讓外人難以想像的是,夫妻倆彼此都申請家暴令核發,卻還是選擇住在一起,最後發生縱火事件,雙方嚴重燒傷,都有生命危險。
前空姐:「嗚(哭聲),嗚,嗚,婆婆咬我啦。」
李姓前空姐向消防員控訴,自己遭到婆婆暴力對待。
前空姐夫妻vs.消防員:「(女)這樣講我沒辦法聽清楚,她她,那個,那個傷害的過程,我也不清楚,等下再問她,你沒有看到嗎有有有我們回去再講。」
在一旁的老公回避沒有回答消防員問題,但是持續錄影,沒有關心老婆傷勢,這對夫妻雙方認識五個月後,在去年年底結婚,到現在就通報5次家暴紀錄,雙方互控傷害,但李姓前空姐卻不斷在網路上,指出丈夫是可遇不可求的靈魂伴侶。
前空姐vs.丈夫:「我幫你還卡債我幫你還這些欠朋友的錢,欠你的錢好啊,為什麼你還要我一半的財產,我沒有要你一半的錢啊,我們是夫妻我們是共產沒辦法啊。」
但實際上夫妻倆在家中對話非常不客氣,丈夫也會錄影蒐證,跟網路上的描述成了平行時空,夫妻雙方在2月申請家暴保護令都有通過,但還是住在一起,到了3月就發生了縱火案。
當事者友人:「(先生傷勢)相當嚴重,現在目前是還沒脫離危險期。」
當事者身旁朋友講出楊先生目前傷勢相當不樂觀,在加護病房還沒脫離險境,全身包著紗布,至於李姓前空姐,也還在醫院,與死神拔河。
律師林瓊嘉:「在家人之間與親密關係之間,有任何身體精神經濟上騷擾威脅,跟控制其他不法侵害都可以通過,家暴保護令來約制對方。」
律師表示只要有親密關係,並且對方有做出威脅恐嚇等情形,就能申請暫時保護令,但是沒有強制規範對方需要遠離,所以當事者最好警覺到有危險,直接離開,是最安全的自保方式,他指出家庭糾紛頻傳,清官難斷家務事,但維持基本的人身安全,才是最重要的事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家暴,尊重身體自主權,請撥打110、113
◎反霸凌專線:0800-200-885
◎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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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3/15 21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