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/TVBS)
高雄市陳姓、張姓男子及吳姓女子涉及嘉義富商擄人勒贖案件,嘉義地檢署昨天聲押3人,嘉義地方法院認為3嫌供詞避重就輕,且有共犯在逃,今天裁定3人羈押禁見。
嘉義地檢署表示,檢方昨天晚上複訊後,認為涉嫌參與擄人的被告吳女、陳男,以及負責監控被害人的張男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勾串共犯、證人及逃亡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。
另外,提供汽車做為涉案工具的被告凌姓男子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,最後因覓保無著飭回。
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指出,被告等人經詢問後,坦承部分犯行,但供詞仍有避重就輕的地方,考量仍有共犯未到案,且3名被告所犯又為重罪,因此,3人裁定羈押禁見。
嘉義富商擄人勒贖案主李姓男子因覬覦被害人錢財,夥同陳男等5人謀議擄人勒贖,今年1月24日凌晨,在嘉義市某按摩會館見被害人獨自一人消費,便持槍強押被害人至車內,先強行搜刮被害人現金20多萬元及價值約70萬元手錶。
李男再向被害人要求3000萬元贖金,被害人因遭蒙面、綁手,恐危及生命,表示願意如數交付贖金;李男等人取得贖金後,便釋放被害人。
事發後,警方組擄人勒贖案專案小組,經調閱3000餘支路口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資料後,鎖定李男等6人涉案。
專案小組2日前往高雄市區執行搜索及拘提李男等6人,扣得制式槍枝2枝、空氣槍2枝及現金1700多萬元等贓證物,並逮捕嫌疑人凌男、吳女、陳男、張男等4人到案,共犯的盧姓女子在逃,另主嫌李男在警方拘提過程中彈,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。
檢警表示,遭羈押的陳男等3嫌供詞避重就輕,辯稱在擄人前,以為主嫌李男是為了討債,才會在被害人名車偷裝GPS定位追蹤器,監控被害人作息1個多月,但事後陳男、吳女卻都分到數百萬元現金。
涉嫌協助裝GPS的張男供稱不知案情,並沒有參與擄人勒贖,他雖然有拿到數十萬元現金,但款項是李男所積欠的債務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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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3/04 18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