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檢男6天「兩度偷溜」 疑外出買毒挨罰30萬

記者 宋佳娟 / 攝影 顧守昌 李讚盛 報導

2021/02/20 19:19

台南一位40歲男子,11日從杜拜返台,才過了5天,竟然忍不住外出,一次半夜出去買飲料、一次聲稱和朋友借錢,衛生局接到監控簡訊,立刻請員警到場了解,馬上被逮個正著,只好主動交出一小包毒品。原來男子疑似毒癮發作,外出買毒,兩度擅自離開,總共被開罰30萬元。

 

員警vs.居檢男子:「第五天而已,你要14天耶。」

好幾位員警,站在電梯口,戴好口罩,就是為了等這名穿著名牌潮T的男子回來,他一看到警方,發現事情大條了,把手上的塑膠夾鏈袋乖乖交出去。

員警vs.居檢男子:「沒有了齁,你一包買多少,很久以前買的啦,不就才剛剛而已。」
 


手上這包就是安非他命,怎麼來的,男子心虛,越講越小聲。原來他正在居家檢疫期,疑似毒癮發作,竟然外出買毒,衛生局立刻收到監控簡訊,請警方到現場逮人,陳姓男子下午返家後,發現門口一大堆員警在堵他,只好主動交出毒品。

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長何家慶:「在他拿出證件的同時,他主動交付一包毒品,讓警方查扣,據該男子表示說,他去向友人借錢。」


40歲陳姓男子,11日從杜拜回台,住在台南朋友家做居家檢疫,才短短5天,就兩度擅自外出。16日去買飲料被罰10萬元,17日下午,自稱去和朋友借1萬元,離開2小時以上,罰20萬元,全都被警方查獲,這2天的時間,就得挨罰30萬元。

衛生局稽查科長陳靜香:「民眾的手機都有做定位,如果他外出的話會有簡訊通知,那關懷員會知道說,立即知道他的外出情形。」

如果居家檢疫擅自離開,就會「以時計費」,2小時以內最低罰10萬、2至6小時罰20萬、不到1天罰30萬,超過1天就會開罰60萬,要是三天不在家,會罰最高100萬,二次擅離再加重罰鍰,還得到集中檢疫所強制安置。男子一時貪圖毒品,不只吃上罰款,還得面臨毒品罪嫌,實在不值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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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珍惜生命拒絕毒品,健康無價不容毒噬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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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2/20 19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