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李先生日前到小吃店用餐,卻忘了把價值六萬多元的折疊手機帶走,事後向老闆詢問,老闆竟然說,已經交還了!調閱監視器才發現,這支手機被一名,「冒充失主」的男子拿走,隨即往巷弄逃逸,警方如今持續調閱監視器追查,律師說,餐廳業者不小心把遺失物,交錯了人,或許不會涉及刑事侵占罪,恐怕會有民事責任。
半夜來到小吃店,黑衣男開口就問,有沒有人撿到手機?業者正好撿到一支,直接交給對方,結果他一拿到手,立刻往小巷子鑽,徒步逃逸不見蹤影。
手機失主李展翊:「是啊這是我的,我告訴你我告訴你為什麼,我非常確認那支手機是我的,是因為我手機很特別,因為它是摺疊的。」
看到監視器畫面,被害人立刻認出,這就是當晚去不小心遺忘在店內價值6萬多塊的手機,還原案發經過,晚間11點多,李先生站在店門口付錢,卻把手機留在小菜玻璃櫃,業者撿到、幫忙保管,結果四小時後,一名陌生男子出現詢問有人撿到手機嗎?隨即拿了就走。他,怎麼會知道,有人掉手機?被害人懷疑,對方恐怕在現場目擊全程,發現沒人領回,占為己有。
手機失主李展翊:「(老闆)他就說沒有就直接拿給他啦,我就想說也不確認一下這樣子,我就說那你至少等他解鎖吧,他就說我不知道我哪知道啊。」
律師林冠宇:「(店家)他基本上是一個民事責任,因為刑事的話是一個侵占遺失物的問題,但通常店家沒有這個故意,那通常就是民法的責任,就是侵害這個,遺失這個物品的人的財產權。」
律師表示,餐廳業者,對於客人所帶的物品,應負起責任,如果沒確認領取對向,直接交給陌生人,很可能會被提告民事求償。
顧客難免有時忘東忘西,店家撿到遺失物,最好交給警局,如果還來不及,至少也要請對方確認密碼或至少撥通手機,小小動作是業者可以自保的方式,避免日後糾紛扯不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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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1/26 20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