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發在打呼、幫叫救護車 殺人被告判無罪

記者 韓上棆 / 攝影 鄭勝為 王興堂 劉欣逵 報導

2020/12/16 19:22

四年多前,新北市中和一間汽車旅館,發生槍擊案!檢警事後認定,陳姓男子替劉姓死者,施用大量毒品,並且槍擊殺人,案件一二審都判刑十五年,被告提上訴後,更三審做出無罪判決,法官主要認定,混用毒品的死者,不到失去意識,還有行為能力,再加上死者的語音對話,聽到被告在打呼,認為死者可能因為感情因素自戕,全案仍可上訴。

 

法警戒護下,戴口罩的陳姓男子,就是牽扯殺人案,獲判無罪的被告。

獲判無罪被告陳姓男子:「謝謝,謝謝。」

聽到自己無罪那一刻,他在法庭上跟母親說太好了,還強調30萬交保,可以晚一天給,只是親友等不及,馬上籌錢,換自由。
 


四年多前,新北市中和這間汽車旅館,發生槍擊案,當初警消到場,發現劉姓死者當場沒命,拉封鎖線仔細採證,事後,認定死者的老闆陳姓男子涉嫌重大,檢警認為,犯案後去藏毒品,到另一家汽車旅館梳洗的陳姓男子,替死者餵食大量毒品,最後開槍殺人,動機跟感情因素有關,不過,被告從頭到尾都否認,強調槍、毒都是死者的,只是一二審法官不認同這樣的說法,判刑十五年,案件上訴更一更二審,刑度少了一年,更三審法官認為,死者有服用毒品情況,現場沒綑綁打鬥痕跡,救護車還是被告叫的,傳喚證人後不排除,死者吸毒後還有意識,再加上案發前,死者與人微信語音聯絡,背景音聽得到被告睡覺在打呼,法院基於「罪證有疑,利歸被告」法則,改判無罪。


高院發言人黃玉婷:「慣用右手的人,可能用左手開槍,所以我們也沒有辦法用這個理由,來斷定死者他,沒有用左手來開槍的可能。」

來到被告母親開的小吃攤,地上還放了一盆新的爐碳,似乎要替陳姓男子去霉運,附近民眾說,宣判前一天,被告母親才到對面的土地公廟拜拜,祈求官司順利。

廟公游山竹:「說今天會解決,會沒事情解決。」

官司大逆轉,陳姓被告交保,不過得限制住居、出境八個月,但這自由還有變數,檢方還能上訴。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珍惜生命拒絕毒品,健康無價不容毒噬
 


《TVBS》提醒您:
輕生解決不了問題,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。請珍惜生命,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
生命線請撥1995;
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:珍愛生命,請撥打 1925(24小時);張老師專線:19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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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12/16 20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