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發生一起疑似酒駕遭人報案舉發,警方卻沒有實施酒測的案件,一名男子發現停在路邊的車輛裡駕駛有酒味,向警方報案,但警方到場以駕駛人並沒有開車,只將人帶回警局沒施行酒測,因此警方造成縱放的爭議。
警方vs.報案人楊姓男子:「他怎麼坐在車上,那車門怎麼打開,幫我們描述一下,對啊你們就描述一下而已,就這麼簡單而已,可是我們看到他就是,已經在那邊就是那個樣子,就是看到說你們所陳述的,對,那至於辦不辦的成那是檢察官的問題,好。」
員警在警局內和報案人爭論不休,就是為了投訴疑似酒駕案件是否能成立意見分歧,最後報案的楊姓男子,也沒有留下來做筆錄,和朋友先行離開。
事情發生在29日凌晨,高雄一名楊姓男子和朋友,發現43歲的林姓駕駛,將車停在三民區的建國林森路口慢車道上,並聞到酒氣,懷疑對方酒駕因此報案,警方到場後發現林姓男子的確有酒味,但他聲稱是朋友開車,自己只是坐在駕駛座上休息,因此將人帶回保護管束,但並未施行酒測,讓報案人認為有爭議。
三民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陳志成:「(依酒駕取締程序)若未能當場察覺,其有駕駛行為者,應補充相關具體事證,使得證明其有駕駛行為後,才能依法來舉發。」
警方表示,報案人和員警當下都無法舉證林姓男子是否有駕駛行為,因此無法進行酒測,不過處理員警沒有第一時間釐清到底是誰開車進而施行酒測,也沒有對林姓男子紅線臨停行為開罰,的確有疏失,已經從嚴從重追究行政疏失。
民眾:「警察在那他當然不會開,如果警察走了就會開,沒有人知道,對他停路肩這方面應該最少要做處理。」
民眾普遍認為為了他人安全,只要聞到酒味就該實施酒測,但並不符合警察取締程序,這回造成爭議,警方回應正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,追查林姓男子到底有沒有開車,事後再依法來告發,但如果真的造成危險,恐怕已來不及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最HOT話題在這!想跟上時事,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!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
更新時間:2020/11/30 13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