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當事人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在台電工作的人夫小治(化名)和妻子小妮(化名)感情生變後,他帶對方一起去進行親子鑑定,隨後用電腦改字偽造報告,事後在打離婚官司時坦承犯行,遭檢方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,高雄地院近日判決出爐。
判決書指出,小治和小妮於2005年間結婚,期間產下1子,後來夫妻倆感情生變,他2016年3月進行親子鑑定,原本報告說明欄位上記載著「不能排除」親子關係,他於同年9月先翻拍成照片後再使用電腦加以修改成「排除」,並加上2點備註,16組基因為點的分析結果有照到3組項目不合、可排除親子關係等語。
小治改完照片後,將報告用LINE傳給小妮,導致對方以為老公和孩子不具親子關係。後來在離婚訴訟時,他坦言變造鑑定報告,被高雄地檢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。而夫妻於2018年11月經法院判准離婚。
法院認為,小治更改鑑定報告欄位內容,但未更動鑑定報告的製作人,並未變更該鑑定報告的本質,應僅是變造。而小治為逼小妮一起進行親子鑑定,以此方式變造資料,足生損害小妮和該醫院對鑑定報告管理資料的正確性,行為實屬不該,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,態度尚可,且和對方達成和解,依變造準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,得易科罰金6萬元,緩刑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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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11/11 17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