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前金區一家KTV,有客人在包廂爆發肢體衝突。13日凌晨4點多,一男一女突然跑到隔壁包廂,說要找朋友,但大部分人都不認識他們,又因為開門聲太大,其中一位男子疑似酒後情緒失控,爆發肢體衝突,還先動手毆打對方臉部,雙方推擠拉扯,大打出手。
肇事男子vs.警察:「這麼多人在擔心我!你不要再罵了,他之前也是這樣,你先坐下。」
被帶上警車前,不忘數落幾句,黑衣男子酒後鬧事,在KTV包廂裡打人,還造成對方鼻樑受傷紅腫。
肇事男子友人:「欸為什麼要帶高XX走啊?因為他被打啊,他被打到流血啊。」
白衣男受了傷,還要被帶回警局偵辦,朋友打抱不平,旁邊一男一女扶著他,也要一起回警局,因為他們也和對方推擠拉扯。
肇事男子友人:「那殺人放火就無罪是嗎?XX法官,那我們要去哪裡保他啊,你去問他們兩個在哪我們要去保他嗎?」
朋友被警察帶走了,原本唱歌的興致也沒了,KTV地點就位於高雄前金區中華三路上,13日凌晨4點多,27歲高姓男子和蘇姓女子唱完歌之後,到隔壁包廂找朋友找朋友想一起離開,疑似大力踹門闖入,關門時還「碰」了一聲,但隔壁包廂裡的其他人,都不認識他們,這位24歲張姓男子,誤以為是陌生人亂闖,再加上有喝酒,不滿情緒大爆發,雙方發生肢體衝突,高姓男子還被毆打臉部,造成他鼻樑受傷,嚇得包廂裡的人趕快報警。
目擊友人:「他(高男)有一個朋友在我們包廂,我們都不認識,他進來可能要帶朋友走,就用踹的,我們這邊可能有一個原本在喝酒,然後他們踹門又甩門這樣,我們動手的朋友就生氣了。」
挨打受傷的高姓男子決定提告傷害,就因為開門聲太大,竟然造成不滿,張姓男子先動手打人,警方以傷害罪函送偵辦;但闖入包廂還鬧事的兩位男女,也都已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,進行裁處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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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暴力防範要點:
◎以手臂去抵擋,尤其施暴者攻擊頭部時,更應以手臂保護頭部,因頭皮較不易驗出傷痕,而手臂比頭部容易驗出傷痕,以手臂保護頭部時,可以讓攻擊點落在手臂上。
◎大聲喊叫以引起附近路人注意,除了可以協助報警外,日後也可出庭作證。
◎現場錄音:如果有機會,可以將現場施暴過程錄音存證,將有助於法庭上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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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09/13 13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