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子「砍母頭顱」丟下12樓! 二審逆轉改判無罪

編輯 王翊綺 報導

2020/08/20 11:04
逆子弒母一審判無期徒刑,二審卻急轉彎改判無罪。(圖/TVBS資料畫面)

桃園市35歲男子梁崇銘2018年吸食安非他命後,與母親爭吵時拿菜刀追砍母親頭部,甚至將頭顱從12樓丟下社區中庭,引起群眾一片譁然。法院一審重判無期徒刑,不過今(20)日二審高等法院宣判,認為他因吸毒失去行為辨識能力,逆轉改判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
梁男2018年10月18日因與母親吵架,竟持菜刀將母親頭顱砍下,從自家社區的12樓往下丟,驚動附近鄰居,甚至有住戶當場目睹頭顱在地上滾動,畫面駭人;警方趕抵現場,發現有嚴重打鬥痕跡,母親左手掌、下巴也遭逆子砍斷,可見下手凶殘,令人心痛。

 

 
桃園地方法院2019年4月19日開庭一審,梁男姊姊供稱平時弟弟與母親感情融洽,是因毒品傷害才讓弟弟腦神經受損,做出弒母行為,當下弟弟情緒異常,將母親誤認為壞人,向法院求情不判死刑;法院認為,被告吸食安非他命而有精神障礙,辨識其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,減輕其刑,判處梁男無期徒刑
 
高等法院今日審理時,認為梁男因吸毒失去行為辨識能力,逆轉改判無罪,並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,將依精神衛生法相關法規,對梁男做出適當處理,全案仍可上訴。

 

高院刑事發言人王屏夏法官表示,「之所以改判梁男無罪,是因為梁男精神方面的問題」,此問題涉及到刑事責任成立的罪責。原本一審是根據梁男案發後的表現,還有桃園療養院精神鑑定的結果,認為其在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方面,並沒有完全喪失,只是較常人顯著降低,因此仍然具有罪責;但是今日合議庭經過調查審理後,認為依照梁男在案發後的表現,以及他施用毒品的情形來看,梁男精神狀況應已達到喪失控制及辨識能力喪失的程度。
 
王屏夏補充,梁男有長期服用多種毒品的習性,案發前也有施用安非他命及卡西酮類毒品之情形,合議庭送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鑑定,認為卡西酮類毒品在臨床上,相較於傳統神經興奮型毒品,更容易讓濫用毒品的人誘發急性精神病症,會產生躁動、暴力、思緒混亂及幻覺等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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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08/20 12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