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日下午四點多,新北市一名駕駛行經五楊高架時,一部休旅車卻突然切換車道,雙方差點發生碰撞,沒想到正當駕駛靠邊閃避,對方竟然開窗戶叫囂,還拿棍棒恐嚇,這舉動嚇壞附近人車,受害車主事後調閱行車紀錄器,指控對方在高速公路揮球棒示威,真的好危險。
行駛在最外車道慢慢往左切,一輛黑色休旅車,卻突然打方向燈,車身晃了一下原以為對方,想跨越車道,但駕駛沒闖過來反而縮回去。
這樣還沒完,休旅車內後座乘客拉下車窗大吼大叫,受害車主趕緊靠邊閃,就怕惹上麻煩。
誇張的是,下一秒,休旅車副駕駛座車窗拉下,亮棍棒示威,這舉動太嚇人,指控對方逼車、恐嚇,車主事後將影片擷取PO上網。
根據了解,這起案件疑似發生在5日下午4點多五楊高架林口路段,轄區警方表示,目前沒有接獲相關報案,但受害駕駛提出檢舉,警方將會依照影片與相關法令來受理,如果認定休旅車跨越車道逼迫駕駛,屬於逼車,駕駛恐怕觸犯道交條例43條危險駕駛,這罰則相當重,最高可處2萬4千元罰鍰,可吊扣牌照3個月;如果被害車主認為對方揮舞棍棒讓他感到恐懼,這舉動當心涉及恐嚇罪,類似案例層出不窮。
持棍男子vs受害駕駛(02.12):「你現在是怎樣。」
過去也有駕駛把車停在路中央,拿出棍棒想要攔車打人,擋住路口,甚至還有惡煞乾脆擋住對方去路,砸車攻擊。
受害駕駛(108.08.29):「我有頂你嗎?你這樣砸我的車,這樣對嗎?」
這回受害駕駛指控,黑色休旅車嚇到他,雖然持棍棒的坐在副駕駛座,本身或許不涉及危險駕駛,但恐怕難逃恐嚇或社維法刑責。
在路上逞凶鬥狠亮棍棒,別以為這樣很威風,當心一時動怒,害自己吃上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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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08/08 13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