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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車糾紛!駕駛竟亮「空氣槍」 槍托K頭遭逮

記者 何冠毅 葉怡君 / 攝影 黃建國 報導
發佈時間:2020/08/06 19:48
最後更新時間:2020/08/06 19:48

行車糾紛,竟然拿空氣槍襲擊!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,開車時突然緊急煞車,引發後方駕駛不滿,兩人下車爭執時,蘇姓男子持槍攻擊,用槍托把被害人打得頭破血流。另外為了避免黑槍流竄,今年六月,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通過,原來持有操作槍的民眾,需要在12月11日前辦理報備,或是繳納銷毀,否則警方可依法開罰20萬元。

圖/TVBS

 
兩輛車停在路旁,駕駛怒沖沖走下來,邊走邊拿出一把手槍,還做了一個上膛的動作,嚇得一旁的人,不斷往後退,但雙方爆發激烈衝突,警方獲報後,加速趕往現場,只見被打的人倒在地上,痛得不斷換姿勢,持槍男子還不甘心,朝員警走過去,似乎還想出手攻擊。

圖/TVBS

這起衝突發生在去年底,第一時間警方趕到場都嚇一跳,因為嫌犯手中拿著一把槍,立刻將他壓制在地。

蘇姓嫌犯當時開車前行,突然緊急煞車,引發另外一輛車的林姓與廖姓男子不滿,兩方爆發衝突,兇嫌拿空氣槍猛敲,導致林男臉部、頭部以及左膝都是傷,員警查扣刀械槍枝以及空氣槍。
 

記者葉怡君:「發生行車糾紛之後,嫌犯是拿出空氣槍襲擊,但其實第一眼,根本無法分辨是真槍還是玩具槍,有鑑於非法槍枝是越來越氾濫,今年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也修法了,只要是持操作槍的部分,都必須依法來申請。」

圖/TVBS

從今年六月開始,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,一旦發現有人持槍,查扣後進行送驗,若是持有改造手槍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就怕有心人士躲避刑責,讓槍管看似"沒有通",因此今年將操作槍納入規範中,只要製造或是持有沒有登記許可,就可依法開罰。

新法上路,要遏止非法槍枝流竄,修法至今超過100人登記。持有以及販售改造槍枝刑責更重,為的就是要揪出,刻意遊走在法律邊緣,製造半成品的對象,讓他們沒有僥倖機會,躲過刑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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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行車糾紛#空氣槍#持槍#黑槍#修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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