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車糾紛,竟然拿空氣槍襲擊!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,開車時突然緊急煞車,引發後方駕駛不滿,兩人下車爭執時,蘇姓男子持槍攻擊,用槍托把被害人打得頭破血流。另外為了避免黑槍流竄,今年六月,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通過,原來持有操作槍的民眾,需要在12月11日前辦理報備,或是繳納銷毀,否則警方可依法開罰20萬元。
這起衝突發生在去年底,第一時間警方趕到場都嚇一跳,因為嫌犯手中拿著一把槍,立刻將他壓制在地。
蘇姓嫌犯當時開車前行,突然緊急煞車,引發另外一輛車的林姓與廖姓男子不滿,兩方爆發衝突,兇嫌拿空氣槍猛敲,導致林男臉部、頭部以及左膝都是傷,員警查扣刀械槍枝以及空氣槍。
記者葉怡君:「發生行車糾紛之後,嫌犯是拿出空氣槍襲擊,但其實第一眼,根本無法分辨是真槍還是玩具槍,有鑑於非法槍枝是越來越氾濫,今年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也修法了,只要是持操作槍的部分,都必須依法來申請。」
從今年六月開始,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,一旦發現有人持槍,查扣後進行送驗,若是持有改造手槍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就怕有心人士躲避刑責,讓槍管看似"沒有通",因此今年將操作槍納入規範中,只要製造或是持有沒有登記許可,就可依法開罰。
新法上路,要遏止非法槍枝流竄,修法至今超過100人登記。持有以及販售改造槍枝刑責更重,為的就是要揪出,刻意遊走在法律邊緣,製造半成品的對象,讓他們沒有僥倖機會,躲過刑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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