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意圖,非當事人。圖/TVBS
一名從事電腦耗材業的李姓男子成立「樂X妻」臉書社團,和擔任業餘模特兒的鄭姓妻子,透過網路號召同好進行換妻多人性愛遊戲。不過,鄭女玩上火背著老公,私下約小王去摩鐵開房,讓李男氣得告上法庭,妻子遭判賠60萬不滿又提財產分配反制,4月底判決出爐。
據鏡週刊報導,李男成立臉書粉絲團「樂X妻」,帶鄭姓妻子與團員進行換妻活動,以網路號召同好聚餐培養感情,若感覺不錯再進行換妻多人性愛遊戲,曾多次組團遠赴泰國清邁、曼谷、芭達亞等地進行海外辦換妻趴。
團員透露,該組織以妻子喜好為主,因為男人在外找樂趣並不難,只有丈夫帶妻子才能加入這種社團,所以「疼老婆」的老公才會加入。該團去海外聯誼後,拍了許多照片還會放在臉書粉絲團讓團員欣賞。但後來鄭女背著老公交了新男友,還私約到汽車旅館,夫妻因而鬧翻,告上法院。
鄭女控告李男將聯誼照片PO網,其中部分照露出些微乳暈,已涉及妨害風化。不過法官認為,照片是限定成員才可觀看,已判李男無罪確定。不過,夫妻法律攻防仍未停歇,李男抓姦怒告鄭女外遇,女方遭法院判賠60萬元,夫妻離婚後,鄭女則向法院提出分配財產反制。今年2月高等法院判決鄭女可分得老公財產366萬餘元,鄭女認為,是因丈夫的換妻嗜好讓她想離家。
不過,李男認為金額太高提上訴,但因未繳裁判費,全案在4月30日駁回上訴確定。此案為高院針對台灣首宗「換妻」夫妻財產分配官司作出宣判,鄭女外遇遭抓姦判60萬後並離婚,最後卻逆襲倒賺300萬元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,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而製造、持有前項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,亦同。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、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。
最HOT話題在這!想跟上時事,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!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
更新時間:2020/05/20 09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