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控女童遭同學摸 幼兒園澄清無此事

記者 李采穎 / 攝影 蘇泰盈 報導

2020/05/05 13:48

台中烏日有一間幼兒園,遭家長控訴老師沒有看好小朋友,導致女童被其他同學,帶到廁所騷擾,強調之前也發生過類似事件,憤而到警局報案,不過園方則出面澄清,當時經過查證,並沒有發生騷擾事件。

 

有家長在臉書社團po文,說自己孫女在幼兒園,被其他小男童帶到廁所欺負,做出一些不良舉動,氣的跑到警局報案。

女童阿嬤:「老師都沒有發現,然後她(女童)說上廁所會痛。」

女童阿嬤vs.其他家長vs.幼兒園業者:「對不對今天不只一例了,不只一例摸幾次?」
 


家長表示這種狀況發生不只一次,還拿出了2年前的看診單,證明女童身體有疼痛狀況,4月份又再次發生。

幼兒園業者:「並沒有家長所說的事情發生,而且園方也沒有,要求孩子不能夠告訴家長,否則會怎樣等等的話來恐嚇孩子。」

園方澄清,第一時間,有通知雙方家長,也有詢問小朋友,並通知相關單位處理,但雙方各說各話,加上女童家長堅持報警,小朋友們還因此被叫到警局做筆錄。


烏日派出所副所長徐宸語:「研判是家長與園方兩邊的認知不同,雙方當事人如要提告,警方將依規定受理。」

對於事發狀況警方則表示,由於證據不足還需要進一步了解,教育局則表示會持續觀察,若經查證屬實會對小朋友進行性平輔導,並請幼兒園加強督導及師生配置等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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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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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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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05/05 15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