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車遭竊報案 警誤認車主夫是取款車手

記者 蘇憶歡 / 攝影 張旻儒 報導

2019/12/24 00:03

自家的車被偷了,還被警方誤認成取款車手!台北市一名男子,日前接到員警電話,要他到派出所製作筆錄。而這全是因為,他太太的車,被嫌犯騎走,當成犯案工具。但因為嫌犯每次偷車,都會在一個小時內歸還,車主才沒有發現。直到核對油量表和公里數,才驚覺有異。陳先生認為自己被誣賴,氣不過,投訴員警。對此警局也澄清,因為車子確實被拿去當成,犯案工具,才會依法通知車主,到案協助說明。

 

清晨六點多,黑衣男手裡拿著一串鑰匙,甩啊甩,走向機車停車格。看準藍色椅墊這輛,50cc小綿羊,開鎖發動,騎上車,準備離開。

動作相當熟練,不知情的人,還以為他就是車主。但其實,根本就是一名,偷車大盜。甚至還騎著機車,到北市信義區偷皮夾,盜領現金。害得車主一家人,被警方盯上。


車主丈夫陳先生:「他們調到一個路邊的影像,就是那個車手的影像,是男生所以我就是車手,要我去寫筆錄,這是什麼邏輯啊,我什麼關係人,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。」
 


自家的車被偷了,已經夠倒霉,還被誤認成取款車手。陳先生氣不過,決定自裝監視器,釐清事發經過。這才發現,這名竊賊,每每偷車後,犯案一個小時,就會把它停回來。有還,難道就不算偷?但車子的公里數和油量,會說話。

車主丈夫陳先生:「我就打給督察去投訴,我說你們警察,不能就這樣騷擾民眾啊,對不對,沒想到那個督察受理以後,三個禮拜沒有跟我聯絡半個電話。」


紀錄下回家停車、和隔天出門的里程數。可以發現,從76339變成了76345。車主沒出門,卻明顯多了6公里。甚至每每停好車的位置,隔天都變了。

信義分局副分局長陳勇華:「這是一件竊盜案,同仁受理後,調閱相關資料,通知車主說明,過程當中,並沒有涉及到洩露個資,或者隱匿不辦的情形。」

警方嚴正澄清,絕對沒有不理不辦,事發至今,都在持續追蹤,並已經鎖定犯嫌身分,將依法通知到案。或許是在溝通上,雙方有些誤解,才會產生誤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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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12/24 09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