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大坑知名的魚丸店家,平日也熱心公益做善事。(圖/翻攝自大坑九號步道 十元虱目魚丸湯的努力與感動臉書粉絲團)
又見惡意棄單!台中市大坑1間魚丸店,日前在臉書發文,提到有顧客向他們訂了25人份的蝦仁飯、炒麵和炒米粉。沒想到約定時間到了,對方一句「天氣太冷不去了」,讓店家聽了超傻眼。最後這大約3千多元的食材成本費用,只能自行吸收了。
這間大坑魚丸店的老闆20日在臉書粉絲團發文,開頭就寫著「一個樸實老人的心情告白!」他們強調秉持相信客人的信念,只要來電訂購團體餐的,並無硬性規定要先匯款訂金幾成這件事,沒想到現在卻發生遭無辜爽約的情況,讓他們十分傻眼和無奈。
老闆分享當時和客人的對話,訂餐的是1位小姐,19日去電詢問「明天有蝦仁飯嗎?」這時老闆回「沒有,蝦仁飯假日才有!」這時女客人繼續問「有炒麵、炒米粉嗎?」老闆再回「假日才會有喲!」這時候女客人說,「我們公司明天要去爬山,25人會去用餐可以嗎?」這時候老闆回「可以,我幫您準備,明天12點20分,25人用餐!」
到了20日12點20分左右,老闆去電給女客人詢問「25人要來用餐嗎?我都準備好了。」沒想到對方竟說「我昨天晚上有傳訊息給你,說天氣太冷取消!」老闆聽了則說「我沒收到任何簡訊!」這時女客人則說「活動延期,下次去。」隨即掛斷電話。
這讓店家十分傻眼氣憤,反問「這位小姐要不要負上法律責任?」就法律上,要訂立「契約」原則上口頭就可以成立契約,至於「定金」的性質,在法律上也不是一定要收到定金,契約才算成立,只是有收「定金」,法律就推定契約已經成立了,為什麼不對妳提告?最後店家更稱,「因為這個社會是良善的社會,妳的此舉讓妳的這個行為,只顯示出妳的人格只值幾百元!」
據《東森新聞》報導,老闆透露這批食材費大約3千元左右,現在只能自行吸收。經過這次惡意棄單事件,店家為了恐會多問幾句或是收受訂金,避免造成浪費;至於這些食物,則決定當成愛心餐發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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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11/25 15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