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假扮警洗劫應召女 要女友設「仙人跳」富少

編輯 林保宏 報導

2019/11/04 16:05
男子假扮警察洗劫性侵應召女,還推女友設仙人跳洗劫富二代。(示意圖/TVBS)

32歲的廖姓男子夥同21歲的何姓男大生,2人分別喬裝警察和嫖客,趁機洗劫1名應召女並性侵得逞,2人被逮後日前分別遭判刑15年和20年徒刑。檢警進一步追查發現,2人惡行不僅如此;何男夥同大陸籍的喬姓女友,設局「仙人跳」約蔣姓富二代開房間,何男和廖男2人再趁機闖入,索討遮羞費74萬元。

檢警調查,廖男和何男是酒店同事,2人在去年1月4日聯手,先透過網路約應召女性交易,由廖男假扮嫖客,等和女方性交易後,何男再假冒警察出現佯稱臨檢,恐嚇對方要罰款20萬元還送她坐牢。應召女心生畏懼,身上僅3千多元交出後欲息事寧人,不料仍被何男性侵得逞。

 


廖男和何男得手後食髓知味,同日晚間9時又鎖定另名應召女,以相同手法犯案,並洗劫對方29300元現金。事後2人遭到逮捕,今年10月3日,最高法院依加重強盜、強制性交、冒用公務員行使職權等罪,判處廖男15年、何男20年徒刑定讞,目前2人均被發監執行。

檢警追查發現,何男先前有1名從大陸來台念書的喬姓陸籍女友,2017年11月時,喬女假裝和何男吵架,當晚女方再趁機約共同朋友莊姓富二代喝酒解悶,再到北市信義區某飯店開房間。

不料廖男趁機闖入,指稱莊男搞上朋友的女友,趁機勒索對方100萬元遮羞費,否則就要把此事公開。莊男不敢反抗,交出提款卡和密碼,何男先領取14萬元,隔天蔣男退房時再領了60萬元,3人一共得手74萬元;見順利脫身之後,莊男才向警方報案。
 


檢警循線調查,何男和廖男坦承罪刑,還供稱喬女也都知道這一切,但喬女在偵訊時稱說自己不知情,隨後潛逃回大陸,檢方仍依共犯加重強盜罪起訴3人。
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
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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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11/04 16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