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消防局,2名救護人員,在21日晚間出勤疾病救護,由於患者的病歷在榮總,家屬指定送往榮總治療。但救護人員評估病情認為危急,建議就近送一公里外的市立醫院,雙方僵持不下,患者的丈夫最後打電話給高雄市議員求助,但救護員仍堅持「無法跨區送醫」。
患者丈夫控訴,最後家屬是自行開車送醫,而且救護員全程袖手旁觀,當時救護員也沒拿出跨區救護的切結書,讓家屬簽結。
一看到救護車出現,穿著橘色上衣的朱先生,趕緊外出引導,不過兩名救護員進到屋內,表示要送就近的大同醫院,而家屬希望送高雄榮總,雙方沒有交集。
病患家屬朱先生:「我,我自己送就好,他在那邊講五四三的,就是不要幫我們送榮總。」
朱先生外出將車開到診所門口,準備自己送太太就醫,但兩名救護員就站在一旁觀看,讓朱先生再也按耐不住。
病患家屬朱先生:「到底要怎樣,動看看,告訴你,浪費我們的時間,你們試看看。」
因為從他們抵達後,已經過了五六分鐘,最後朱先生自己扛著太太上車,才轉送高雄榮總,留下面面相覷的兩名消防隊員。
民眾vs.救護員:「怎樣呀,沒有呀,他們堅持要送去榮總,我們跟他講要就近送,他們就不爽了呀,然後叫他找議員來找我。」
病患家屬朱先生:「我攙扶我老婆的時候,你有沒有來幫忙我把她扶一下,還跟我嗆聲,嗆什麼你知道嗎,叫我注意態度。」
其實從當時自強一路的診所到就近的大同醫院只要約一公里,但如果到高雄榮總得要八公里,但根據高雄市救護規定,救護車得將病患送到就近或適當的醫院救護,如果跟家屬意見不同,其實可以簽切結書,但從過程中,消防員似乎都沒有提。
記者vs.消防局救災中心主任黃楓森:「讓家屬簽切結之後,就可以送遠一點的榮總嗎,是,那救護員有告訴家屬嗎,還是說怎樣,嗯,這部分據了解是當時是有做說明,但是家屬沒有簽嗎,嗯,家屬當時的狀況,是可能是沒有簽吧。」
後來兩名消防員被調職,又被影射是議員關切,因為原單位的前金分隊每月勤務量約四五百件,但分別調到鳳山及苓雅分隊後,每個月勤務都超過六百件,雖然議員出面否認關說,消防局也說不是懲處,是調離原單位磨練,不過仍引發後續爭議,模糊原本勤務的焦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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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10/26 21:10